功能主治:中风偏瘫、半身不遂、肢体麻木、瘫痪、口眼歪斜、言语不清、头昏目眩、癫痫、神经性疼痛、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三叉神经痛、肌肉萎缩、重症肌无力、帕金森病、脑萎缩、脑外伤后遗症、脑血栓、脑出血、脑梗塞、脑动脉硬化、脑供血不足、脑缺氧、脑积水、脑肿瘤、脑炎后遗症、脑膜炎后遗症、脑震荡后遗症、脑溢血后遗症、脑梗塞后遗症、脑中风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血栓后遗症、脑动脉硬化后遗症、脑缺氧后遗症、脑积水后遗症、脑肿瘤后遗症、脑炎后遗症、脑膜炎后遗症、脑震荡后遗症、脑溢血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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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珍珠母、沉香、石灰华、金礞石、红花、螃蟹、丁香、毛诃子(去核)、肉豆蔻、余甘子、草果、香旱芹、檀香、黑种草子、降香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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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金诃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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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3020289 |
国药准字H1999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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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中风偏瘫、半身不遂、肢体麻木、瘫痪、口眼歪斜、言语不清、头昏目眩、癫痫、神经性疼痛、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三叉神经痛、肌肉萎缩、重症肌无力、帕金森病、脑萎缩、脑外伤后遗症、脑血栓、脑出血、脑梗塞、脑动脉硬化、脑供血不足、脑缺氧、脑积水、脑肿瘤、脑炎后遗症、脑膜炎后遗症、脑震荡后遗症、脑溢血后遗症、脑梗塞后遗症、脑中风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血栓后遗症、脑动脉硬化后遗症、脑缺氧后遗症、脑积水后遗症、脑肿瘤后遗症、脑炎后遗症、脑膜炎后遗症、脑震荡后遗症、脑溢血后遗症。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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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4~5丸/次,2次/日。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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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酸、冷、酒。 |
主要有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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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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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泄,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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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中风偏瘫、半身不遂、肢体麻木、瘫痪、口眼歪斜、言语不清、头昏目眩、癫痫、神经性疼痛、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三叉神经痛、肌肉萎缩、重症肌无力、帕金森病、脑萎缩、脑外伤后遗症、脑血栓、脑出血、脑梗塞、脑动脉硬化、脑供血不足、脑缺氧、脑积水、脑肿瘤、脑炎后遗症、脑膜炎后遗症、脑震荡后遗症、脑溢血后遗症、脑梗塞后遗症、脑中风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血栓后遗症、脑动脉硬化后遗症、脑缺氧后遗症、脑积水后遗症、脑肿瘤后遗症、脑炎后遗症、脑膜炎后遗症、脑震荡后遗症、脑溢血后遗症。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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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忌酸、冷、酒。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4.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5.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时使用;6.定期监测肝肾功能;7.出现胃肠道不适时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