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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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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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咽清毒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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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0ml*12支 |
10g*8袋 |
| 剂型 | 口服溶液剂 |
颗粒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尿嘧啶﹑人参多糖 |
野菊花、苍耳子、重楼、蛇泡勒、两面针、夏枯草、龙胆、党参。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味先甜后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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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5445 |
国药准字Z44022386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清热解毒,化痰散结。本品用于热毒蕴结鼻咽,鼻咽肿痛,以及鼻咽部慢性炎症,鼻咽癌放射治疗后分泌物增多等症。 |
| 用法用量 | 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每日口服 40~80 mg,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口服,一次20g,一日2次,30天为一疗程。 |
| 不良反应 | 1.本品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2~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尚不明确。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由于本品潜在的致突变、致畸和致癌性和可能在婴儿中出现毒副反应,因此在应用本品期间不允许哺乳。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用药剂量应酌情减低,并应密切监测多器官的毒性。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本品在体内先转变为5-氟-2-脱氧尿嘧啶核苷酸,后者抑制胸腺嘧啶核苷酸合成酶,阻断脱氧尿嘧啶核苷酸转变为脱氧胸腺嘧啶核苷酸,从而抑制DNA的生物合成。此外,还能掺入RNA,通过阻止尿嘧啶和乳清酸掺入RNA而达到抑制RNA合成的作用。本品为细胞周期特异性药,主要抑制S期瘤细胞。油酸在处方中与氟尿嘧啶产生协同作用,人参多糖作为免疫促进剂,对机体的免疫功能有促进作用,防止了氟尿嘧啶对肌体的毒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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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服用本药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4.本品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
请遵医嘱。 |
| 药物相互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