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贫血头晕、面色苍白、月经不规律、月经量少、经期腹痛、身体虚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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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鸡血藤、阿胶(海蛤粉炒)、岗稔子、肉桂、党参、艾叶(炒)、益母草(制)、金樱子、五指毛桃、香附(制)、豆豉姜、高良姜、苍术、千斤拔、桑寄生、白背叶、荠菜、甘草(炙)。 |
石榴、酸石榴。辅料为蔗糖、羟苯乙酯、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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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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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788 |
国药准字Z20026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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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贫血头晕、面色苍白、月经不规律、月经量少、经期腹痛、身体虚弱。 |
维医:补血健脑,用于异常胆液质偏盛引起的贫血,心悸,气短,焦虑,头晕。中医:补气血。用于气血虚引起的气短,头晕,心悸,健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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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0毫升~3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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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感冒发热勿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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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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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贫血头晕、面色苍白、月经不规律、月经量少、经期腹痛、身体虚弱。 |
维医:补血健脑,用于异常胆液质偏盛引起的贫血,心悸,气短,焦虑,头晕。中医:补气血。用于气血虚引起的气短,头晕,心悸,健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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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在经期前3~5天开始服用,经期延长者连服2周为一个疗程;痛经者连服1周为一个疗程;带下病者连服3周为一个疗程;均连续服二个月经周期。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头晕或心悸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用前摇匀。 7.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