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贫血头晕、面色苍白、月经不规律、月经量少、经期腹痛、身体虚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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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鸡血藤、阿胶(海蛤粉炒)、岗稔子、肉桂、党参、艾叶(炒)、益母草(制)、金樱子、五指毛桃、香附(制)、豆豉姜、高良姜、苍术、千斤拔、桑寄生、白背叶、荠菜、甘草(炙)。 |
手掌参、玉竹、制何首乌、黄精、广枣;辅料为二氧化硅、羟丙甲纤维素、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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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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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788 |
国药准字Z20090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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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贫血头晕、面色苍白、月经不规律、月经量少、经期腹痛、身体虚弱。 |
补肾,滋补强身。用于肾寒、肾虚,经血不足,筋骨酸痛,年迈体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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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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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感冒发热勿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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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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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贫血头晕、面色苍白、月经不规律、月经量少、经期腹痛、身体虚弱。 |
补肾,滋补强身。用于肾寒、肾虚,经血不足,筋骨酸痛,年迈体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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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在经期前3~5天开始服用,经期延长者连服2周为一个疗程;痛经者连服1周为一个疗程;带下病者连服3周为一个疗程;均连续服二个月经周期。 |
1.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2.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3.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