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痛经、月经量少、经期腹痛、腰酸腿软、头晕耳鸣、神疲乏力、畏寒肢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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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丹参、赤芍、香附(醋制)、玫瑰花、蒲黄、元胡(醋制)、五灵脂(制)、桂枝、红花、乌药。辅料为:淀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蛋白琥珀酸铁,系酪蛋白经琥珀酸酐酰化后与三氧化铁络合制得的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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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太阳石(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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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210 |
国药准字H20143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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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痛经、月经量少、经期腹痛、腰酸腿软、头晕耳鸣、神疲乏力、畏寒肢冷。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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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月经来潮以前五天开始服药,隔日服,每次服1~2袋,一日2次。经期开始后连服两日。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饭前口服。成人:每日1~2支(相当于三价铁40~80mg),遵医嘱分两次在饭前口服。儿童:每日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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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结肠痉挛、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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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儿童用药:儿童每天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品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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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痛经、月经量少、经期腹痛、腰酸腿软、头晕耳鸣、神疲乏力、畏寒肢冷。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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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同时不宜服用人参及其制剂; 3.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痛经伴月经过多,或痛经表现为腹痛喜按,或小腹、阴部空坠者不宜选用; 5.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若服药过程中出现月经过多,或服药后痛经不缓解,应去医院应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在开始治疗前,应先找出产生贫血的原因。 2.本品尤其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3.本品不会影响病人的反应(驾驶及机器的操作)。 4.本品不会引起成瘾性,除了持续性出血、月经过多及怀孕外,不应服用本品超过六个月。 5.本品应放在孩子不能触及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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