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止痒、消肿止痛:湿疹、皮炎、瘙痒、痤疮、手足癣、带状疱疹、痔疮、外阴瘙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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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苦参、黄柏、地肤子、蛇床子、白矾、花椒。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林霉素磷酸酯,其化学名称为6-(1-甲基-反-4-丙基-L-吡咯烷甲酰氨基)-1-硫代-7(S)-氯-6,7,8-三脱氧-L-苏式-α-D-半乳辛吡喃糖苷-2-磷酸酯。分子式:C18H33ClN2O8PS分子量:50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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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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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193 |
国药准字H200807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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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止痒、消肿止痛:湿疹、皮炎、瘙痒、痤疮、手足癣、带状疱疹、痔疮、外阴瘙痒。 |
细菌性阴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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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将患部洗净,取适量涂搽患处,每日2-3次。阴道炎患者取药液20毫升,加温开水稀释,擦洗外阴,并用冲洗器冲洗阴道。 |
阴道给药,每日一次,于晚上临睡前清洗外阴后,将本品0.1g(1片)放入阴道后穹窿处,连用7天。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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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阴道炎患者经期、孕期禁用。 |
1.对克林霉素、林可霉素或本品其它组分有过敏史者禁用。2.有局限性肠炎、溃疡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肠炎病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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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阴道炎患者经期、孕期禁用。 |
儿童注意事项: 尚缺乏资料。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应权衡利害关系后决定是否使用本品,一般不宜使用。2.哺乳期妇女若使用本品,应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临床上没有足够的病例证明克林霉素磷酸酯阴道制剂在65岁以上老人和年轻人之间是否有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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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止痒、消肿止痛:湿疹、皮炎、瘙痒、痤疮、手足癣、带状疱疹、痔疮、外阴瘙痒。 |
细菌性阴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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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克林霉素磷酸酯为化学合成的克林霉素衍生物,它在体外无抗菌活性,进入体内后迅速被水解为克林霉素发挥抗菌活性。体外试验表明,克林霉素对以下微生物有活性:1需氧革兰氏阳性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均包括产青霉素酶和不产青霉素酶的菌株)、链球菌(粪肠道球菌除外)、肺炎球菌。2厌氧革兰氏阴性杆菌属:拟杆菌属(含脆弱拟杆菌群和产黑素拟杆菌群)和梭杆菌。3厌氧革兰氏阳性不产芽孢杆菌属:丙酸杆菌属、真细菌属和放线菌属。4厌氧和微需氧的革兰氏阳性杆菌属:消化球菌属、微需氧链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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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辛发食物。 3.切误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皮肤干燥、肥厚伴有裂口者不宜食用。 4.用药期间,涂药部位出现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立即停用,并用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5.阴道炎患者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 6.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妇科用药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阴部瘙痒不宜使用。 8.带下量多、阴痒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或伴血性分泌物者应去医院就症。 9.用药7天症状物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2.月经期病人不宜使用本品,可在月经干净后使用。3.在使用本品期间应避免房事,同时避免冲洗阴道。4.出现过敏反应时应停药就医。5.如使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它药物,在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