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肝郁脾虚、肝脾不和所致的胁痛、郁证、低热、乳癖,症见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乳房胀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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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当归、白芍、白术、茯苓、甘草、牡丹皮、栀子。 |
肉桂、川芎、当归、延胡索、白芥子、三七、沉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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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阳石(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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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400 |
国药准字Z2008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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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肝郁脾虚、肝脾不和所致的胁痛、郁证、低热、乳癖,症见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乳房胀痛。 |
痛经、月经不规律、经量异常、经期腹痛、乳房胀痛、情绪烦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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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支,一日2次。 |
口服54;一次5粒54;一日3次54;月经前开始服药54;服用15天.连用3个月经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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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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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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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肝郁脾虚、肝脾不和所致的胁痛、郁证、低热、乳癖,症见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乳房胀痛。 |
痛经、月经不规律、经量异常、经期腹痛、乳房胀痛、情绪烦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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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小鼠有镇痛、促进肠蠕动、抑制胃蛋白酶活性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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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服药一周后,症状未见缓解,或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4孕妇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