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痛经、崩漏、带下、不孕症、更年期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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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白芍、川芎、熟地黄、党参、白术(炒)、茯苓、甘草、肉桂、益母草、牡丹皮、没药(制)、延胡索(醋制)、藁本、白芷、黄芩、白薇、香附(醋制)、砂仁、陈皮、赤石脂(煅)、鹿角霜、阿胶。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珍珠精卵液。辅料为蛋白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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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丽江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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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321 |
国药准字Z1097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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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不调、痛经、崩漏、带下、不孕症、更年期综合症。 |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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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5克,一日2次。 |
口服,在月经将来之前或刚见红时开始服用,一次20毫升,一日2次,或遵医嘱,5天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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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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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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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月经不调、痛经、崩漏、带下、不孕症、更年期综合症。 |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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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孕妇慎用。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月经量多者,服药后经量不减,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 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5. 严格按照说明书推荐的剂量服用,不要自行增减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