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痛经、崩漏、带下、不孕症、更年期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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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白芍、川芎、熟地黄、党参、白术(炒)、茯苓、甘草、肉桂、益母草、牡丹皮、没药(制)、延胡索(醋制)、藁本、白芷、黄芩、白薇、香附(醋制)、砂仁、陈皮、赤石脂(煅)、鹿角霜、阿胶。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呋太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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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丽江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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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321 |
国药准字H20080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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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不调、痛经、崩漏、带下、不孕症、更年期综合症。 |
细菌性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念珠菌性阴道炎以及外阴炎。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阿米巴病及贾第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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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5克,一日2次。 |
阴道感染:每次服用0.2g(规格为0.lg的每次2粒,规格为0.2g的每次1粒),每天3次,连续口服7天,饭后服用,建议夫妻同时服用。泌尿道感染:成人:每天服用0.6g-1.2g(规格为0.1g的每天6-12粒,规格为0.2g的每天3-6粒),平均连续服用1-2周(根据感染程度和性质而定)。儿童:10-20mg/公斤体重/天,分2次口服平均连续使用1-2周(根据感染的程度和性质可适当延长)。消化道阿米巴病:成人:每次服用0.4g(规格为0.1g的每次4粒,规格为0.2g的每次2粒),每天3次,连续口服10天。儿童:每次10mg/公斤体重,每天2次,连续服用10天。消化道贾滴虫病:成人:每次服用0.4g(规格为0.lg的每次4粒,规格为0.2g的每次2粒),每天23次:连续口服7天。儿童:每次15mg/kg,每天2次,连续服用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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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如皮疹、瘙痒、荨麻疹、红斑、红疹、药疹、斑丘疹、面肿等;胃肠系统疾病:恶心、呕吐、口干、腹部不适、腹痛、胃肠障碍、腹泻、腹胀、肠胃气胀等;神经系统疾病;头晕、头痛、麻木等;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乏力、胸部不适、发热、水肿、疼痛等;生殖系统疾病:外阴阴道瘙痒、外阴阴道肿胀、外阴阴道灼烧感等;免疫系统疾病:过敏反应:各类检查:皮肤试验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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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儿童用药:可以使用。老年用药:可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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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月经不调、痛经、崩漏、带下、不孕症、更年期综合症。 |
细菌性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念珠菌性阴道炎以及外阴炎。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阿米巴病及贾第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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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孕妇慎用。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月经量多者,服药后经量不减,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服用期间避免饮酒;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