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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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 |
益母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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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省天康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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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974 |
国药准字Z19983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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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本品为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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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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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禁用。 2虚证痛经忌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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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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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不适用。 老人用药: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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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本品为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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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镇痛镇静作用:小鼠热板法、温水浴甩尾法、大鼠醋酸扭体法和缩宫素致小鼠扭体法试验,显示本品有一定的镇痛作用,小鼠自主活动和小鼠戊巴比妥钠睡眠时间影响试验、小鼠尾悬吊法实验,显示本品有一定的镇静作用。 2抗溃疡,抑制胃液分泌等作用。 3增加冠脉流量,减慢心率、降血压,耐缺氧等作用:小鼠耳廓微循环实验可见本品能使微血管管径增长,毛细血管网交叉点数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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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6.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