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痛经、宫寒不孕、带下清冷、腰膝酸软、面色苍白、四肢不温、神疲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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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艾叶(炭)香附(醋灸)吴茱萸(制)肉桂、当归、川穹、白芍(酒炒)、地黄、黄芪(蜜炙)、续断。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本品为尿促卵泡素加适宜的赋形剂经冷冻干燥制得的无菌制剂。辅料为甘露醇、右旋糖酐、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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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安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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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869 |
国药准字H20052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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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不调、痛经、宫寒不孕、带下清冷、腰膝酸软、面色苍白、四肢不温、神疲乏力。 |
1.用于不排卵(包括多囊卵巢综合征)且对枸橼酸克罗米芬治疗无效者。2.用于辅助生殖技术超促排卵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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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3次。 |
本品可用于肌肉注射,在注射前可将粉末溶于氯化钠注射液中,为避免注射容量过大,可将本品5瓶溶于1ml的溶剂中。 1.用于不排卵(包括多囊卵巢综合征)且对枸橼酸克罗米芬治疗无效者。 本品的治疗目的是产生单个成熟的格拉夫卵泡,然后使用HCG促使卵子释放。 本品可在一个疗程内每日注射,在有月经的患者,治疗应在月经周期的头七天内开始。 应根据患者的反应来调节治疗方案。通常的治疗方案开始是每天注射FSH达75~150单位,如果必要的话,间隔7天或14天每天可增加或减少75单位,以获得适度的(而非过度)的反应,如果4周后治疗反应仍不佳,本周期的治疗就应停止。 如果反应适度,在最后一次注射本品后24~48小时,应单次肌注剂量10,000单位的HCG,并建议患者在应用HCG的当天或第二天过性生活。 如果反应过度,就应停止治疗并不再使用HCG,在下一周期应用较前一周期剂量为低的治疗方案。 2、用于辅助生育技术超促排卵者。 超排卵女性的治疗方案包括在月经周期的第2天或第3天开始每日应用150~225单位的本品,根据患者的反应调整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450单位),继续治疗,直到获得足够的卵泡发育。 在最后一次注射本品后的24~48小时,单次注射剂量10,000单位的HCG以诱导卵泡的最终成熟。 现在已广泛应用GnRH激动剂的降调节(Down-regulation)来抑制内源性的LH峰并控制LH的水平,在通常的用药方案中,一般在激动剂治疗近两周后,开始应用本品,继续应用这两种药物,直到获得足够的卵泡发育。 举例说明,在头七天可肌注225单位的本品,根据卵巢的治疗反应调节此后的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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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1.对本品以及任一成分过敏者。 2.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3.卵巢、乳腺、子宫、下丘脑或垂体肿瘤。 4.尚未诊断明确的阴道出血。 5.原发性卵巢功能衰竭。 6.与多囊卵巢无关的卵巢囊肿或卵巢增大。 7.性器官畸形不宜妊娠者。 8.子宫纤维瘤不宜妊娠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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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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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月经不调、痛经、宫寒不孕、带下清冷、腰膝酸软、面色苍白、四肢不温、神疲乏力。 |
1.用于不排卵(包括多囊卵巢综合征)且对枸橼酸克罗米芬治疗无效者。2.用于辅助生殖技术超促排卵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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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现代药理研究证明,方中大部分药物具有镇痛、抑制子宫平滑肌收缩,松弛其紧张度的功能。 2.方中主药艾叶具有抑制纤溶、抗炎等作用。 3.香附能提高痛阈、镇痛、松弛子宫平滑肌,抑制子宫收缩,弛缓其紧张度和抑制金黄色葡萄球菌,某些真菌生长,并具有雌激素样作用。 4.故临床主要用于治疗妇女月经不调,痛经,宫寒不孕,崩漏,带下等疾病属虚寒证型者。此外,本丸还有降低肠管紧张性,拮抗乙酰胆碱的作用,临床用治胃痛,慢性肠炎,尿频等病证有一定的疗效。 |
尿促卵泡素是从绝经期妇女尿中提取纯化而来,其活性成分是FSH,FSH具有促进卵泡募集与发育的作用。对于非原发性卵巢功能衰竭的妇女,尿促卵泡素能刺激卵巢卵泡发育。在缺少内源性LH峰的情况下,当监测结果显示卵泡已充分发育时,注射本品后应注射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以促进卵泡充分发育成熟和排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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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 8.治疗月经不调,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确认夫妇不育的诊断,并推定是否为适应症。 2.坚持应用所推荐的治疗剂量,并监测治疗方案以减少卵巢过度刺激症的发生,在临床验证中,严重的卵巢过度刺激症的发生率低于1%。 3.应用本品治疗过度的卵巢反应一般不诱发明显的不良反应,除非使用HCG来诱导排卵或已发生妊娠。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通常发生在应用HCG治疗或排卵后1~2周。 4.如果出现骨盆疼痛、腹胀等症状或卵巢增大,或雌激素测定或超声检查提示过度的雌激素反应,应中止本品的治疗,并不再接用HCG治疗,同时避免性交以防止发生卵巢的过度刺激。 5.可能出现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