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类风湿性关节炎、肾病综合征、红斑狼疮、皮肌炎、多形红斑、肺间质纤维化、白塞氏病、干燥综合征、系统性硬化症、慢性肾炎、慢性肾衰、银屑病、慢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原发性肾小球肾炎、过敏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红斑狼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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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雷公藤多甙。 |
阿奇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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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千金协力药业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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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138 |
国药准字H2000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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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类风湿性关节炎、肾病综合征、红斑狼疮、皮肌炎、多形红斑、肺间质纤维化、白塞氏病、干燥综合征、系统性硬化症、慢性肾炎、慢性肾衰、银屑病、慢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原发性肾小球肾炎、过敏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红斑狼疮。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毒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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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每千克体重1~1.5毫克,分3次饭后服。一般首次应给足量,控制症状后减量。宜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以阿奇霉素分散片治疗感染性疾病,其疗程及使用方法如下:用水分散后口服或直接吞服成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球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对其他感染的治疗:总剂量1.5g,分三次服药;一日1次服用本品0.5g。或总剂量相同,仍为1.5g,首日服用0.5g,然后第二至第五日一日1次口服本品0.25g.如发生超量使用(尚未有报道),可进行洗胃或用一般支持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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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儿童、育龄期有孕育要求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2.心、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严重贫血、白细胞和血小板降低者禁用。 3.胃、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4.严重心律失常者禁用。 |
(一)临床试验经验:由于临床试验在不同的条件下完成,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种药物的不良反应率不能直接和其他药物在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率相比较,且未必反映在实际应用中的不良反应率。阿奇霉素静脉制剂治疗社区获得性肺炎的临床试验中,静脉给药2~5个剂量,所报道的不良反应多数为轻至中度,且停药后可恢复。这些临床试验中多数患者有一种以上合并症,并需应用其他药物。约1.2%用本品静脉制剂的患者中止用药,2.4%采用静脉或口服阿奇霉素治疗的患者因出现不良反应症状或实验室检查异常而中止用药。在盆腔炎性疾病患者中进行的临床试验中,接受阿奇霉素单药治疗的女性患者静脉给药1~2个剂量后,2%患者因临床不良反应而停药,阿奇霉素与甲硝唑合用的患者中4%的患者因不良反应而中止治疗。以上研究中,导致停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反应(腹痛、恶心、呕吐、腹泻等)和皮疹,导致停药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主要为氨基转氨酶和/或碱性磷酸酶升高。在社区获得性肺炎的研究中,成年患者接受本品静脉/口服制剂治疗后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反应,其中腹泻或稀便(4.3%),恶心(3.9%),腹痛(2.7%),呕吐(1.4%)。约12%的患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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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育龄期有孕育要求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殖毒性研究表明阿奇霉素穿过胎盘,但对胎儿无损害迹象,尚无本品在母乳中的分泌资料。在人的妊娠,哺乳期使用的安全性迄今尚未证实,故在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无适当选择余地时才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可参见【注意事项】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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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类风湿性关节炎、肾病综合征、红斑狼疮、皮肌炎、多形红斑、肺间质纤维化、白塞氏病、干燥综合征、系统性硬化症、慢性肾炎、慢性肾衰、银屑病、慢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原发性肾小球肾炎、过敏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红斑狼疮。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毒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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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较强的抗炎及免疫抑制作用。在抗炎作用方面,它能拮抗和抑制炎症介质的释放、实验性炎症及关节炎的反应程度。在抑制免疫作用方面,它能抑制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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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可引起月经紊乱,精子活力及数目减少,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停药后可恢复。2.有严重心脑血管和老年患者慎用。3.孕妇忌用。4.本品在医生指导下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用药,不可超量使用。5.用药期间应注意定期随诊并检査血、尿常规及心电图和肝肾功能,必要时停药并给予相应处理。6.连续用药一般不宜超过3个月。如继续用药,应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需要决定。 |
1.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按医嘱剂量服用,不宜自行增减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