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类风湿性关节炎、肾病综合征、红斑狼疮、皮肌炎、多形红斑、肺间质纤维化、白塞氏病、干燥综合征、系统性硬化症、慢性肾炎、慢性肾衰、银屑病、慢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原发性肾小球肾炎、过敏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红斑狼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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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雷公藤多甙。 |
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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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千金协力药业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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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138 |
国药准字Z5002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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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类风湿性关节炎、肾病综合征、红斑狼疮、皮肌炎、多形红斑、肺间质纤维化、白塞氏病、干燥综合征、系统性硬化症、慢性肾炎、慢性肾衰、银屑病、慢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原发性肾小球肾炎、过敏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红斑狼疮。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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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每千克体重1~1.5毫克,分3次饭后服。一般首次应给足量,控制症状后减量。宜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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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儿童、育龄期有孕育要求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2.心、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严重贫血、白细胞和血小板降低者禁用。 3.胃、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4.严重心律失常者禁用。 |
本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皮疹、瘙痒、头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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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育龄期有孕育要求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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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类风湿性关节炎、肾病综合征、红斑狼疮、皮肌炎、多形红斑、肺间质纤维化、白塞氏病、干燥综合征、系统性硬化症、慢性肾炎、慢性肾衰、银屑病、慢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原发性肾小球肾炎、过敏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红斑狼疮。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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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较强的抗炎及免疫抑制作用。在抗炎作用方面,它能拮抗和抑制炎症介质的释放、实验性炎症及关节炎的反应程度。在抑制免疫作用方面,它能抑制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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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可引起月经紊乱,精子活力及数目减少,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停药后可恢复。2.有严重心脑血管和老年患者慎用。3.孕妇忌用。4.本品在医生指导下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用药,不可超量使用。5.用药期间应注意定期随诊并检査血、尿常规及心电图和肝肾功能,必要时停药并给予相应处理。6.连续用药一般不宜超过3个月。如继续用药,应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需要决定。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