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香痔疮栓对比藿香正气丸

3图 麝香痔疮栓

麝香痔疮栓

OTC甲类 医保乙类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麝香痔疮栓
麝香痔疮栓
麝香痔疮栓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麝香痔疮栓 麝香痔疮栓 藿香正气丸 藿香正气丸
类型

OTC甲类

OTC甲类

品牌

马应龙

规格

1.5g*18粒

200丸

剂型

栓剂

丸剂(浓缩丸)

主要成分

本品人工麝香﹑珍珠﹑冰片﹑炉甘石﹑三七﹑五倍子﹑人工牛黄﹑颠茄流浸膏。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二甲亚砜。

本品主要成分为白芷﹑苍术﹑陈皮﹑大腹皮﹑茯苓﹑甘草浸膏﹑广藿香油﹑厚朴﹑生半夏﹑紫苏叶油。

性状

本品为灰黄色弹头型或鱼雷型的栓剂;具冰片香气。

生产企业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众友药业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1461

国药准字Z20043887

作用与功效

本品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止血生肌。本品用于大肠热盛所致的大便出血﹑血色鲜红﹑肛门灼热疼痛;各类痔疮和肛裂见上述证候者。

本品用于解表化湿,理气和中。本品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用法用量

早晚或大便后塞于肛门内,一次1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6克 ,一日2次。

不良反应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1.偶有有药疹、紫癜、休克等过敏反应。2.可能出现肠梗阻。3.可能出现上消化道出血。4.可能出现小儿低血糖症。

禁忌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

1.孕妇禁用。2.对本品及其成分过敏者。3.风热感冒,表现为发热重,微怕风,出汗,头胀痛,口干想喝水,或见咽干,咽痛,鼻塞,流黄浓鼻涕,咳嗽,咯黄黏痰等。4.风寒感冒表现为自觉怕冷重,发热轻,无汗,头身疼痛,或见鼻塞,流清涕等症状者。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哺乳期妇女禁用。孕妇慎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理作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本品主要有止吐,镇痛、解痉,增强细胞免疫功能和抑菌作用。1.镇吐:药理实验证明,藿香正气水有镇吐作用。2.镇痛:藿香正气水对醋酸刺激性疼痛反应(扭本法)有明显镇痛作用。3.解痉:藿香正气丸(水)对兔离体十二指肠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并能对抗拟胆碱药所引起的肠痉挛;对拟胆碱药引起的狗及兔在体肠痉挛有明显的抑制作用。能对抗水杨酸毒扁豆碱引起的肠痉挛,其效果与阿托品对肠痉挛的作用相似。对离体肠平滑肌的自发活动有抑制作用,又能对抗氯化钡引起的肠痉挛,故对肠管平滑肌尚有直接抑制作用。藿香正气水对离体豚鼠、兔十二指肠的自动收缩及对组胺、乙酰胆碱、氯化钡所致的回肠收缩均有良好的解痉作用,并可对抗垂体后叶素引起的小鼠子宫收缩。4.增强细胞免疫功能:用硫酸镁致腹泻的小鼠,经用藿香正气丸治疗,其外周血淋巴细胞渗入3H-TdR(氚标的胸腺嘧啶核苷)指数增高,而对照组比正常组(不致泻)低,给药组则接近正常组水平。揭示藿香正气丸能提高小鼠免疫功能,并能促进受损伤的肠段修复。5.抗菌:藿香正气水对藤黄八叠球菌等8种细菌均有抗菌作用,尤其对藤黄八叠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作用较强。并对甲、乙型副伤寒杆菌、红色毛癣菌、石膏样毛癣菌、絮状光皮癣菌、大脑状毛癣菌、石膏样小胞子菌、白色念珠菌、新生隐球菌及皮尖芽生菌均有较强的抑制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3.保持大便通畅。4.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5.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有严重肝肾疾患及糖尿病或血液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或内痔脱出不能自行还纳,均应去医院就诊。8.放置时采取侧卧位,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9.药品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嗽咯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金刚烷胺、阿托品类药等同用时,本品的不良反应可加剧。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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