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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肺抑火丸

清肺抑火丸

非处方 医保

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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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肺热咳嗽、痰黄稠粘、咽喉肿痛、口鼻生疮、牙齿疼痛、大便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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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肺抑火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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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清肺抑火丸
清肺抑火丸
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
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
主要成分

黄苓、栀子、知母、浙贝母、黄柏、苦参、桔梗、前胡、天花粉、大黄。

羟丙甲纤维素

生产企业

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0585

国药准字H2004341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肺热咳嗽、痰黄稠粘、咽喉肿痛、口鼻生疮、牙齿疼痛、大便干燥。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用法用量

口服。水丸一次6克,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3次。

成人及儿童均可使用。每日3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副作用

孕妇忌服;风寒咳嗽及脾胃虚寒者忌服。

在极少数人中可能会引起眼部不适,如眼睛疼痛,视力模糊,持续结膜充血或出现眼睛刺痛感。如上述症状明显或持续存在,则应停止使用该药,去医院检查。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忌服。

成分

肺热咳嗽、痰黄稠粘、咽喉肿痛、口鼻生疮、牙齿疼痛、大便干燥。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药理作用

清肺止咳,化痰通便。

羟丙甲纤维素是纤维素的部分甲基和部分聚羟丙基醚,它可溶于冷水中形成具有一定黏性的溶液,其性质与泪液中的黏弹性物质(主要是黏蛋白)接近,因此,可以作为人工泪液来使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咳嗽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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