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积停滞、咳嗽痰多、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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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沙棘。 |
荜茇、荜茇、木瓜、山楂、土木香、南寒水石、荜茇、烈香杜鹃、石榴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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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佳合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三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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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710 |
国药准字Z2008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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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积停滞、咳嗽痰多、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 |
健胃消食、散寒止痛。用于脾胃虚弱、寒凝食滞、胃脘胀痛、饮食不消、以及慢性胃炎、消化溃疡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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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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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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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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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食积停滞、咳嗽痰多、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 |
健胃消食、散寒止痛。用于脾胃虚弱、寒凝食滞、胃脘胀痛、饮食不消、以及慢性胃炎、消化溃疡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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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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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严重慢性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