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大便溏泄、神疲乏力、面色萎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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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党参,枳实(炒),白术(炒),山楂(炒),陈皮,麦芽(炒)。 |
龙胆、芦荟、大黄、青黛、栀子、当归、黄芩、木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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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慧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雷允上封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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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310 |
国药准字Z3102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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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大便溏泄、神疲乏力、面色萎黄。 |
泻火通便。用于肝胆火旺,大便秘结,小便赤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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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1-2次,饭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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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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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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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大便溏泄、神疲乏力、面色萎黄。 |
泻火通便。用于肝胆火旺,大便秘结,小便赤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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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手足心热,晨时腹泻。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脘腹作胀,不欲饮食。4.血糖高者勿服用。 5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脾胃虚寒者慎用;2.不宜与含乌头类药物同用;3.不宜与含巴豆类药物同用;4.不宜与含附子类药物同用;5.不宜与含雄黄类药物同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