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大便溏泄、神疲乏力、面色萎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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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党参,枳实(炒),白术(炒),山楂(炒),陈皮,麦芽(炒)。 |
醋香附、白芍、佛手、木香、郁金、炒白术、陈皮、柴胡、广藿香、炙甘草、莱菔子、焦槟榔、乌药。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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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慧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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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310 |
国药准字Z1102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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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大便溏泄、神疲乏力、面色萎黄。 |
舒肝解郁,和胃止痛。用于肝胃不和,两胁胀满,胃脘疼痛,食欲不振,呃逆呕吐,大便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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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2次。 |
口服,水蜜丸一次45丸(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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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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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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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大便溏泄、神疲乏力、面色萎黄。 |
舒肝解郁,和胃止痛。用于肝胃不和,两胁胀满,胃脘疼痛,食欲不振,呃逆呕吐,大便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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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手足心热,晨时腹泻。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脘腹作胀,不欲饮食。4.血糖高者勿服用。 5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3.不宜与含藜芦、五灵脂、皂荚类药物同用;4.过敏体质者慎用;5.如症状无缓解,应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