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功能性消化不良、胃脘痛、痞满、嘈杂、吞酸、呃逆、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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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赤芍、枳壳、木香、丹参、延胡索、莪术、黄连、吴茱萸、大黄、党参、甘草。 |
醋香附、白芍、佛手、木香、郁金、炒白术、陈皮、柴胡、广藿香、炙甘草、莱菔子、焦槟榔、乌药。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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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绿叶宝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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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03043 |
国药准字Z1102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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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功能性消化不良、胃脘痛、痞满、嘈杂、吞酸、呃逆、呕吐。 |
舒肝解郁,和胃止痛。用于肝胃不和,两胁胀满,胃脘疼痛,食欲不振,呃逆呕吐,大便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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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次,6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水蜜丸一次45丸(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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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禁用; 2.脾虚便溏及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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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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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功能性消化不良、胃脘痛、痞满、嘈杂、吞酸、呃逆、呕吐。 |
舒肝解郁,和胃止痛。用于肝胃不和,两胁胀满,胃脘疼痛,食欲不振,呃逆呕吐,大便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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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3.不宜与含藜芦、五灵脂、皂荚类药物同用;4.过敏体质者慎用;5.如症状无缓解,应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