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脘疼痛、胀满、纳差、呕吐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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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芍、白及、甘草、茯苓、延胡索(醋)、海螵蛸、三七、颠茄浸膏。 |
木香、砂仁、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醋香附、枳实(炒)、豆蔻(去壳)、姜厚朴、广藿香、甘草、生姜、大枣。辅料为滑石粉、四氧化三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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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辉南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瑞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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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057 |
国药准字Z42021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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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脘疼痛、胀满、纳差、呕吐酸水。 |
温中和胃。用于胃阳不足、湿阻气滞所致的胃痛、痞满,症见胃痛隐隐、脘闷不舒、呕吐酸水、嘈杂不适、不思饮食、四肢倦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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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饭后服。 |
口服,一次9克(约50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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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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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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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脘疼痛、胀满、纳差、呕吐酸水。 |
温中和胃。用于胃阳不足、湿阻气滞所致的胃痛、痞满,症见胃痛隐隐、脘闷不舒、呕吐酸水、嘈杂不适、不思饮食、四肢倦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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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5.青光眼患者慎用。 6.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阴虚火旺者慎用;3. 脾胃虚寒者慎用;4. 忌食生冷、油腻、辛辣刺激性食物;5.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