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胃炎、胃脘凉痛、饮食生冷不适、胃寒呕吐、胃胀嗳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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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党参、附子(制)、黄芪(炙)、肉桂、山药、肉苁蓉(制)、白术(炒)、山楂(炒)、乌梅、砂仁、陈皮、补骨脂。 |
诃子(煨)、肉豆蔻、草果仁、草豆蔻、沉香、丁香、五灵脂膏、红花、石榴子、木瓜、土木香、寒水石(平制)、翼首草、石灰华。辅料为炼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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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合肥华润神鹿药业有限公司 |
宁夏多维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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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733 |
国药准字Z1097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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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胃炎、胃脘凉痛、饮食生冷不适、胃寒呕吐、胃胀嗳气。 |
健脾和胃,止痛止吐,分清泌浊。用于胸腹胀满,胃脘疼痛,消化不良,呕逆泄泻,小便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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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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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胃大出血时忌用。孕妇忌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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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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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胃炎、胃脘凉痛、饮食生冷不适、胃寒呕吐、胃胀嗳气。 |
健脾和胃,止痛止吐,分清泌浊。用于胸腹胀满,胃脘疼痛,消化不良,呕逆泄泻,小便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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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胃脘灼热痛证、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2.糖尿病患者、儿童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本药三天症状未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小儿,年老体弱者,请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减轻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5.肝肾阴虚头晕血压高者,不宜服本药。6.孕妇及妇女月经量多者不宜服本药。7.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同时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