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感冒、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咽痛、咳嗽、肢体酸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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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马兰草、铁筷子、石吊兰、紫苏叶、蓝布正、荆芥、云实皮。 |
利巴韦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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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民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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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815 |
国药准字H20093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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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感冒、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咽痛、咳嗽、肢体酸痛。 |
抗病毒药。用于流行性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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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喷雾吸入,喷入鼻腔与咽喉。每4~5小时一次,鼻腔一喷,咽喉1~2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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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毒性低,口服给药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等,多见于应用大剂量者,以及食欲减退、恶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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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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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感冒、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咽痛、咳嗽、肢体酸痛。 |
抗病毒药。用于流行性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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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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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 |
1.致癌与致突变 动物实验发现本品可诱发乳房、胰腺、脑垂体和肾上腺良性肿瘤,但对人体的致癌性并未肯定。利巴韦林对仓鼠等动物可引起头颅、腭、眼、颌、骨骼和胃肠道的畸形,子代成活减少。但灵长类动物实验并未发现药物对胎仔的影响。 2.有严重贫血者或对本品敏感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