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感冒、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咽痛、咳嗽、肢体酸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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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马兰草、铁筷子、石吊兰、紫苏叶、蓝布正、荆芥、云实皮。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红霉素0.01克,辅料为:轻质液状石蜡、石蜡、黄凡士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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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民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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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815 |
国药准字H44023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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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感冒、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咽痛、咳嗽、肢体酸痛。 |
用于脓疱疮等化脓性皮肤病、小面积烧伤、溃疡面的感染和寻常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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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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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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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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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感冒、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咽痛、咳嗽、肢体酸痛。 |
用于脓疱疮等化脓性皮肤病、小面积烧伤、溃疡面的感染和寻常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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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对大多数革兰阳性菌、部分革兰阴性菌及一些非典型致病菌如衣原体、支原体均有抗菌活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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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