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地尼分散片对比异烟肼片

3图 头孢地尼分散片

头孢地尼分散片

处方药 医保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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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地尼分散片
头孢地尼分散片
头孢地尼分散片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头孢地尼分散片 头孢地尼分散片 异烟肼片 异烟肼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博骏

规格

0.1g*12片

00.5g

剂型

片剂

片剂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头孢地尼。

本品主要成分为异烟肼。

性状

本品为微黄色或黄色片。

生产企业

广东博洲药业有限公司

甘肃扶正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0146

国药准字H62020237

作用与功效

本品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感染,本品用于治疗:1.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2.中耳炎﹑鼻窦炎。3.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4.附件炎﹑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5.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或手术伤口的继发感染。6.毛囊炎﹑疖﹑疖肿﹑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甲沟炎﹑皮下脓肿﹑粉瘤感染﹑慢性脓皮症。7.眼睑炎﹑麦粒肿﹑睑板腺炎。

1.异烟肼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适用于各型结核病的治疗,包括结核性脑膜炎以及其他分枝杆菌感染。 |2.异烟肼单用适用于各型结核病的预防: |(1)新近确诊为结核病患者的家庭成员或密切接触者。 |(2)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PPD)强阳性同时胸部X射线检查符合非进行性结核病,痰菌阴性,过去未接受过正规抗结核治疗者。|(3)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或长期激素治疗的患者,某些血液病或网状内皮系统疾病(如白血病﹑霍奇金氏病),糖尿病,尿毒症,矽肺或胃切除术等患者,其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呈阳性反应者。 |(4)35岁以下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阳性的患者。|(5)已知或疑为HIV感染者,其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呈阳性反应者,或与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有密切接触者。

用法用量

用水分散后口服或直接吞服。   1.成人服用的常规剂量为一次100mg(效价),一日三次。   2.儿童服用的常规剂量为每日9-18mg(效价)/kg,分三次口服。   3.可依年龄、症状进行适量增减。

1.成人: |(1)预防:一日0.3g,顿服。 |(2)治疗: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按体重每日口服5mg/kg,最高0.3g;或每日15mg/kg,最高900mg,每周2~3次。|2.儿童:|(1)预防:每日按体重10mg/kg,一日总量不超过0.3g,顿服。 |(2)治疗:按体重每日10~20mg/kg,每日不超过0.3g,顿服。某些严重结核病患儿(如结核性脑膜炎),每日按体重可高达30mg/kg(一日量最高500mg),但要注意肝功能损害和周围神经炎的发生。

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0.1%<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有皮疹;发生率<0.1%的不良反应有荨麻疹、瘙痒、发热、水肿;发生率不详的不良反应:红斑。2.血液系统:0.1%<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有嗜酸细胞增多;发生率<0.1%的不良反应有中性粒细胞减少。3.消化系统:0.1%<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有腹泻、腹痛、胃部不适;发生率<0.1%的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胸部烧灼感、食欲不振、便秘。4.菌群失调症:发生率<0.1%的不良反应口腔炎;发生率不详的不良反应:口腔念球菌症。5.维生素缺乏症:发生率不详的不良反应:维生素k缺乏症(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6.肾脏:发生率<0.1%的不良反应BUN升高。7.其他:发生率<0.1%的不良反应有头痛、头晕;发生率不详的不良反应:麻木。

1.发生率较多者有步态不稳或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或手指疼痛(周围神经炎)。|2.深色尿、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35岁以上患者肝毒性发生率增高)。|3.食欲不佳、异常乏力或软弱、恶心或呕吐(肝毒性的前驱症状)。|4.发生率极少者有视力模糊或视力减退,合并或不合并眼痛(视神经炎)。|5.发热、皮疹、血细胞减少及男性乳房发育等。|5.本品偶可因神经毒性引起的抽搐。

禁忌

对本品有休克史者禁用。对青霉素或头孢菌素有过敏史者慎用。

肝功能不正常者,精神病患者和癫痫病人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有关妊娠期的用药,其安全性尚未确立。对孕妇或怀疑有妊娠的妇女,用药要权衡利弊,只有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哺乳期妇女用药应权衡利弊,只有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1.本品可穿过胎盘,导致胎儿血药浓度高于母血药浓度。动物实验证实异烟肼可引起死胎,但在人类中虽未证实,孕妇应用时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异烟肼与其他药物联合时对胎儿的作用尚未阐明。此外,在新生儿用药时应密切观察不良反应。|2.异烟肼在乳汁中浓度可达12mg/L,与血药浓度相近;虽然在人类中尚未证实有问题,哺乳期间应用仍应充分权衡利弊。如用药则宜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

对体重过低的早产儿、新生儿的用药安全性尚未确立。

严格按儿童用法用量使用。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应特别注意以下方面,并根据对患者的临床观察调整剂量和给药间隔:1. 由于身体机能下降,老年患者可能容易出现不良反应。 2. 由于维生素K缺乏,老年患者可能会有出血倾向。

50岁以上患者用本品引起肝炎的发生率较高。

药理作用

1.抗菌作用对革兰阳性菌和革兰阴性菌有广范围的抗菌谱,特别是对革兰阳性菌中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等,比以往的口服头孢菌素有更强的抗菌活性,其作用方式是杀菌性的。对各种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稳定,对β-内酰胺酶的产生菌也具有优异的抗菌活性。2.作用机制作用机制为阻止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对青霉素结合蛋白(PBP)l(la.lbs)、2、3的亲和力强,但对不同细菌的活性部位有所差异。3.毒理研究:在大鼠和犬等试验动物中的对头孢地尼进行的急性和慢性毒性研究表明,头孢地尼可被很好耐受。未发现头孢地尼有致畸性和致突变性。

发生率较多者有步态不稳或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或手指疼痛(周围神经炎);深色尿、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35岁以上患者肝毒性发生率增高);食欲不佳、异常乏力或软弱、恶心或呕吐(肝毒性的前驱症状)。发生率极少者有视力模糊或视力减退,合并或不合并眼痛(视神经炎);发热、皮疹、血细胞减少及男性乳房发育等。本品偶可因神经毒性引起的抽搐。

注意事项

1.根据惯例,应在确定微生物对本品的敏感性后,本品的疗程应限于治疗患者所需的最短周期,以防止耐药菌的产生。2.建议避免与铁制剂合用。如果合用不能避免,应在服用本品3小时以后再使用铁制剂。3.因有出现休克等过敏反应的可能,应详细询问过敏史。4.下列患者应慎重使用:(1)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2)本人或亲属中有易发生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者。(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者:由于头孢地尼在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血清中存在时间较长,应根据肾功能障碍的严重程度酌减剂量以及延长给药间隔时间。对于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建议剂量一日1次,一次100mg。(4)患有严重基础疾病、不能很好进食或非经口摄取营养者、高龄者、恶液质等患者(因可出现维生素K缺乏,要进行严密临床观察)。5.对临床检验值的影响:(1)除试纸法尿糖试验之外,在用Benedict试剂、Fehling试剂和Clinitest试验法进行尿糖检查时,可出现假阳性,要注意。(2)可出现直接血清抗球蛋白试验阳性,要注意。5.其它注意事项:(1)与添加铁的产品(如奶粉或肠营养剂)合用时,可能出现红色粪便。(2)可能出现红色尿。

1.交叉过敏反应,对乙硫异烟胺﹑吡嗪酰胺﹑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有关药物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用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可呈假阳性反应,但不影响酶法测定的结果。异烟肼可使血清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增高。|3.有精神病﹑癫痫病史者﹑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慎用。|4.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应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5.异烟肼中毒时可用大剂量维生素B6对抗。

药物相互作用

1.铁制剂:由于可能导致头孢地尼吸收率低约10%,因此建议避免与此类药物合用。如果合用不能避免,二者的给药间隔应大于3小时。本品可于铁离子在肠道中结合,形成一种难以吸收的复合物。2.华法林钾:华法林钾的作用可能加强,但尚无二者相互作用的报告。本品可能抑制肠道细菌产生维生素k。3.抗酸药(含铝或镁):由于可能导致头孢地尼吸收率低而使其作用减弱,因此应在服用本品2小时后方可使用抗酸药。机制尚不明确。

1.服用异烟肼时每日饮酒,易引起本品诱发的肝脏毒性反应,并加速异烟肼的代谢,因此需调整异烟肼的剂量,并密切观察肝毒性征象。应劝告患者服药期间避免酒精饮料。 |2.含铝制酸药可延缓并减少异烟肼口服后的吸收,使血药浓度减低,故应避免两者同时服用,或在口服制酸剂前至少1小时服用异烟肼。 |3.抗凝血药(如香豆素或茚满双酮衍生物)与异烟肼同时应用时,由于抑制了抗凝药的酶代谢,使抗凝作用增强。 |4.与环丝氨酸同服时可增加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如头昏或嗜睡),需调整剂量,并密切观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征象,尤其对于从事需要灵敏度较高的工作的患者。 |5.利福平与异烟肼合用时可增加肝毒性的危险性,尤其是已有肝功能损害者或为异烟肼快乙酰化者,因此在疗程的头3个月应密切随访有无肝毒性征象出现。 |6.异烟肼为维生素B6的拮抗剂,可增加维生素B6经肾排出量,因而可能导致周围神经炎,服用异烟肼时维生素B6的需要量增加。 |7.与肾上腺皮质激素(尤其泼尼松龙)合用时,可增加异烟肼在肝内的代谢及排泄,导致后者血药浓度减低而影响疗效,在快乙酰化者更为显著,应适当调整剂量。 |8.与阿芬太尼(alfentanil)合用时,由于异烟肼为肝药酶抑制剂,可延长阿芬太尼的作用;与双硫仑(disulfiram)合用可增强其中枢神经系统作用,产生眩晕﹑动作不协调﹑易激惹﹑失眠等;与安氟醚合用可增加具有肾毒性的无机氟代谢物的形成。 |9.与乙硫异烟胺或其他抗结核药合用,可加重后二者的不良反应。与其他肝毒性药合用可增加本品的肝毒性,因此宜尽量避免。 |10.异烟肼不宜与酮康唑或咪康唑合用,因可使后两者的血药浓度降低。 |11.与苯妥英钠或氨茶碱合用时可抑制二者在肝脏中的代谢,而导致苯妥英钠或氨茶碱血药浓度增高,故异烟肼与两者先后应用或合用时,苯妥英钠或氨茶碱的剂量应适当调整。 |12.与对乙酰氨基酚合用时,由于异烟肼可诱异肝细胞色素P450,使前者形成毒性代谢物的量增加,可增加肝毒性及肾毒性。 |13.与卡马西平同时应用时,异烟肼可抑制其代谢,使卡马西平的血药浓度增高,而引起毒性反应;卡马西平可诱导异烟肼的微粒体代谢,形成具有肝毒性的中间代谢物增加。 |14.本品不宜与其他神经毒药物合用,以免增加神经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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