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暑湿证、湿热泄泻、小便不利、口干舌燥、暑热烦渴、痱子、疖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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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滑石、甘草、朱砂。 |
金银花、连翘、荆芥、淡豆鼓、芦根、牛蒡子、淡竹叶、桔梗、甘草、马来酸氯苯那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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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泉州市灵源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佳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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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417 |
国药准字Z2009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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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暑湿证、湿热泄泻、小便不利、口干舌燥、暑热烦渴、痱子、疖肿。 |
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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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调服或煎服,一次6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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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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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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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暑湿证、湿热泄泻、小便不利、口干舌燥、暑热烦渴、痱子、疖肿。 |
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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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 2.孕妇慎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婴幼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风寒性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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