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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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连翘、薄荷、荆芥、淡豆豉、牛蒡子(炒)、桔梗、淡竹叶、甘草。辅料为硬脂酸镁。 |
穿心莲。辅料为司盘-、蜂蜡、大豆色拉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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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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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192 |
国药准字Z2008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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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泄泻痢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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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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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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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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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泄泻痢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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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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