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中暑、腹痛、呕吐、腹泻、头晕、头痛、恶心、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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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樟脑、干姜、大黄、小茴香、肉桂、辣椒、桉油。 |
利巴韦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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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省通园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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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430 |
国药准字H20093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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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中暑、腹痛、呕吐、腹泻、头晕、头痛、恶心、发热。 |
抗病毒药。用于流行性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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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毫升,儿童酌减。 |
喷雾吸入,喷入鼻腔与咽喉。每4~5小时一次,鼻腔一喷,咽喉1~2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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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本品毒性低,口服给药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等,多见于应用大剂量者,以及食欲减退、恶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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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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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中暑、腹痛、呕吐、腹泻、头晕、头痛、恶心、发热。 |
抗病毒药。用于流行性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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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驾驶员、高空作业者慎用。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1.致癌与致突变 动物实验发现本品可诱发乳房、胰腺、脑垂体和肾上腺良性肿瘤,但对人体的致癌性并未肯定。利巴韦林对仓鼠等动物可引起头颅、腭、眼、颌、骨骼和胃肠道的畸形,子代成活减少。但灵长类动物实验并未发现药物对胎仔的影响。 2.有严重贫血者或对本品敏感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