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中暑、腹痛、呕吐、腹泻、头晕、头痛、恶心、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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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樟脑、干姜、大黄、小茴香、肉桂、辣椒、桉油。 |
头孢克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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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省通园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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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430 |
国药准字H1096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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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中暑、腹痛、呕吐、腹泻、头晕、头痛、恶心、发热。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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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毫升,儿童酌减。 |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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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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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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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中暑、腹痛、呕吐、腹泻、头晕、头痛、恶心、发热。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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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驾驶员、高空作业者慎用。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