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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胡滴丸

柴胡滴丸

非处方 医保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解表散热、疏肝解郁:外感发热、头痛、胸胁胀痛、月经不调、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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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胡滴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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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柴胡滴丸
柴胡滴丸
尼美舒利分散片
尼美舒利分散片
主要成分

柴胡皂苷及挥发油。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生产企业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0024

国药准字H2000012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解表散热、疏肝解郁:外感发热、头痛、胸胁胀痛、月经不调、痛经。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用法用量

含服。每次1袋,一日3次。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副作用

孕妇慎用。

1.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2.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史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 3.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4.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 5.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6.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脑血管出血或其它活动性出血/出血性疾病者,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7.血障碍者。 8.心衰患者。 9.肾功能损害患者。 10.损害患者。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在尚无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尼美舒利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不推荐哺乳妇女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成分

解表散热、疏肝解郁:外感发热、头痛、胸胁胀痛、月经不调、痛经。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药理作用

1.退热:柴胡滴丸的有效成分柴胡皂甙、总挥发油可以迅速退热。 2.镇咳:其有效成分柴胡皂甙具有很强的镇咳作用,其9.1mg/kg剂量的镇咳效果与7.6mg/kg的磷酸可待因相当,而无磷酸可待因的胃肠道反应和成瘾性。 3.抗病毒:柴胡皂甙和总挥发油对流感病毒有很强的抑制作用,缩短感冒病程,有效的控制病情发展,防止继发感染。 4.抗炎:柴胡皂甙具有明显的抗炎作用,其强度与强的松龙相似,而无毒副反应和肝肾损害。 5.提高自身免疫力:柴胡皂甙a1mg/kg腹腔注射显著提高小鼠天然杀伤细胞的活性。 6.无任何毒副作用。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2.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 3.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 4.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 5.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 6.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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