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奇霉素颗粒对比盐酸氨酮戊酸外用散

1图 阿奇霉素颗粒

阿奇霉素颗粒

处方药 医保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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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霉素颗粒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阿奇霉素颗粒 阿奇霉素颗粒 盐酸氨酮戊酸外用散 盐酸氨酮戊酸外用散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0.1g*6袋

剂型

颗粒剂

主要成分

阿奇霉素。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酮戊酸。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生产企业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3870

国药准字H20070027

作用与功效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本品用于治疗尖锐湿疣,尤其适用于发生在尿道口的尖锐湿疣。

用法用量

1.将本品倒入杯中,加入适量凉开水,溶解摇匀后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2.成人用量:(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2)对其他感染的治疗:总剂量1.5g,分三次服药,每日一次服用本品0.5g;或总剂量相同,仍为1.5g,首日服用0.5g,然后第2~5日每日一次口服本品0.25g。3.小儿用量:(1)治疗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体重10mg/kg单次口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第2~5日,每日按体重5mg/kg单次口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2.g)。(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单次口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连用5日。

1.临用前加入注射用水溶解(118mg/瓶加入0.5ml),配制成浓度为20%的溶液。每次治疗时,药液必须新鲜配制,保存时间不超过4小时。2.清洁患处并保持干燥后,将配制的20%盐酸氨酮戊酸溶液滴于棉球并覆盖于疣体表面,每隔30分钟左右重复将溶液滴于棉球上,持续敷药于患处不少于3个小时。整个敷药过程应处于避光环境中,敷药后患处避免强光直射。 用氦氖激光照射,输出波长632.8nm,激光能量100-150J/cm2 ,治疗光斑应完全覆盖病灶。治疗后1周复查,若皮损未消退则可再次治疗,在三周内,治疗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3.尚无患者治疗3个月后继续随访的试验资料,故3个月后复发率和进一步治疗方案是未知的。

不良反应

1.服药后可出现腹痛﹑腹泻(稀便)﹑上腹部不适(疼痛或痉挛)﹑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其发生率明显较红霉素低。2.偶可出现轻至中度腹胀﹑头昏﹑头痛及发热﹑皮疹﹑关节痛等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和血管神经性水肿﹑胆汁淤积性黄疸极为少见。3.少数患者可出现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

本品加氦氖激光照射禁用于对632.8nm左右波长范围的皮肤光过敏患者、卟啉症或已知对卟啉过敏者,以及已知的对局部用盐酸氨酮戊酸溶液中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禁忌

对阿奇霉素﹑红霉素或其他任何一种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对胎儿无影响,但在人类孕妇中应用尚缺乏经验,故在孕妇中应用须充分权衡利弊。尚无资料显示本品是否可分泌至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应用须谨慎考虑。

儿童用药

治疗小于6个月小儿中耳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及小于2岁小儿咽炎或扁桃体炎的疗效与安全性尚未确定。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氨酮戊酸(ALA)的代谢是人体内亚铁血红素合成的生化途径的第一步。ALA自身不是光敏剂,而是光敏剂原卟啉IX(PpIX)的代谢前体。ALA的合成通常是由细胞内亚铁血红素水平通过ALA合成酶反馈抑制调控。外源性的ALA避开这种调节,导致PpIX的累积。皮肤应用盐酸氨酮戊酸后因ALA转化为PpIX并累积而产生光敏性。当暴露在一定波长和能量的光照下,累积的PpIX就会产生光动力效应,一种光和氧依赖性的细胞毒作用:PpIX吸收光后处于激发态,其随后与氧分子发生电子传递而产生高度活性的单线态氧和自由基。应用ALA后病灶的光敏性与特定波长和能量的光照是ALA光动力治疗的基础。

注意事项

1.进食可影响阿奇霉素的吸收,故需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口服。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3.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5.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6.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7.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1.本品需遵医嘱,在专业医护人员指导下使用。 2.本品仅用于患处,不能用于周围正常皮肤。应避免与眼接触。 3.本品溶液应新鲜配制,并在4小时内使用。 4.应用本品后,患处在光照治疗前应避免暴露于日光或明亮的可见光下(如检测灯、手术灯、太阳床或近距离光源);应用本品后如不能进行光照治疗,患处应在至少40小时内避免暴露于上述光源下,如有刺痛和/或烧灼痛,应减少暴露于光线。 5.本品慎用于瘢痕体质者。 6.本品不推荐用于疣体过大的尖锐湿疣。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与含铝或镁的抗酸药同时服用,后者可降低本品的血药峰浓度;必须合用时,本品应在服用上述药物前1小时或后2小时给予。2.与茶碱合用时能提高后者在血浆中的浓度,应注意检测血浆茶碱水平。3.与华法林合用时应注意检查凝血酶原时间。4.与下列药物同时使用时,建议密切观察患者:(1) 地高辛--使地高辛水平升高。(2) 麦角胺或二氢麦角胺--急性麦角毒性,症状是严重的末梢血管痉挛和感觉迟钝(触物感痛)。(3) 三唑仑--通过减少三唑仑的降解,而使三唑仑的药理作用增强。(4) 细胞色素P450系统代谢药--提高血清中卡马西平﹑特非那定﹑环孢素﹑环已巴比妥﹑苯妥英的水平。5.与利福布汀合用会增加后者的毒性。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病灶及邻近组织的局部反应,如疼痛和或烧灼痛、红斑、红肿、糜烂、出血、溃疡、色素沉着等。照光过程中及以后数天内可能出现局部疼痛,病灶发生于尿道的患者治疗后可能出现尿痛。这些反应通常是轻至中度的,无需处理可自行缓解或消退。偶有瘢痕形成。未见治疗相关的全身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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