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蒜素胶囊对比盐酸氨酮戊酸外用散

1图 大蒜素胶囊

大蒜素胶囊

处方药 医保乙类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大蒜素胶囊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大蒜素胶囊 大蒜素胶囊 盐酸氨酮戊酸外用散 盐酸氨酮戊酸外用散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20mg*12粒*2板

剂型

胶囊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是大蒜素。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酮戊酸。

性状

本品为微囊胶囊,内含白色细颗粒;味微甜;微有大蒜的特臭。

生产企业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5683

国药准字H20070027

作用与功效

抗感染药。本品适用于深部真菌和细菌感染,用于防治急慢性菌痢和肠炎,百日咳,肺部和消化道的真菌感染,白色念珠菌菌血症,隐球菌性脑膜炎,肺结核等。

本品用于治疗尖锐湿疣,尤其适用于发生在尿道口的尖锐湿疣。

用法用量

口服。1.成人一次40mg(一次2粒),一日4次。2.儿童酎减或遵医嘱。

1.临用前加入注射用水溶解(118mg/瓶加入0.5ml),配制成浓度为20%的溶液。每次治疗时,药液必须新鲜配制,保存时间不超过4小时。2.清洁患处并保持干燥后,将配制的20%盐酸氨酮戊酸溶液滴于棉球并覆盖于疣体表面,每隔30分钟左右重复将溶液滴于棉球上,持续敷药于患处不少于3个小时。整个敷药过程应处于避光环境中,敷药后患处避免强光直射。 用氦氖激光照射,输出波长632.8nm,激光能量100-150J/cm2 ,治疗光斑应完全覆盖病灶。治疗后1周复查,若皮损未消退则可再次治疗,在三周内,治疗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3.尚无患者治疗3个月后继续随访的试验资料,故3个月后复发率和进一步治疗方案是未知的。

不良反应

1.本品几乎无不良反应。2.本品服用后可引起轻微嗳气,但停药后即可消失。

本品加氦氖激光照射禁用于对632.8nm左右波长范围的皮肤光过敏患者、卟啉症或已知对卟啉过敏者,以及已知的对局部用盐酸氨酮戊酸溶液中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服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本品对多种球菌、百日咳杆菌、白喉杆菌、痢疾杆菌、伤寒及副伤寒杆菌、大肠杆菌、结核杆菌等有抑制和杀菌作用。对真菌感染有抑制作用。对阿米巴原虫、阴道滴虫、蛲虫等也有抑制杀灭作用。

药理作用氨酮戊酸(ALA)的代谢是人体内亚铁血红素合成的生化途径的第一步。ALA自身不是光敏剂,而是光敏剂原卟啉IX(PpIX)的代谢前体。ALA的合成通常是由细胞内亚铁血红素水平通过ALA合成酶反馈抑制调控。外源性的ALA避开这种调节,导致PpIX的累积。皮肤应用盐酸氨酮戊酸后因ALA转化为PpIX并累积而产生光敏性。当暴露在一定波长和能量的光照下,累积的PpIX就会产生光动力效应,一种光和氧依赖性的细胞毒作用:PpIX吸收光后处于激发态,其随后与氧分子发生电子传递而产生高度活性的单线态氧和自由基。应用ALA后病灶的光敏性与特定波长和能量的光照是ALA光动力治疗的基础。

注意事项

1.因大蒜素对胃有刺激且易被胃液破坏,服用本品时不得咬破,应整粒吞服。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3.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需遵医嘱,在专业医护人员指导下使用。 2.本品仅用于患处,不能用于周围正常皮肤。应避免与眼接触。 3.本品溶液应新鲜配制,并在4小时内使用。 4.应用本品后,患处在光照治疗前应避免暴露于日光或明亮的可见光下(如检测灯、手术灯、太阳床或近距离光源);应用本品后如不能进行光照治疗,患处应在至少40小时内避免暴露于上述光源下,如有刺痛和/或烧灼痛,应减少暴露于光线。 5.本品慎用于瘢痕体质者。 6.本品不推荐用于疣体过大的尖锐湿疣。

药物相互作用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病灶及邻近组织的局部反应,如疼痛和或烧灼痛、红斑、红肿、糜烂、出血、溃疡、色素沉着等。照光过程中及以后数天内可能出现局部疼痛,病灶发生于尿道的患者治疗后可能出现尿痛。这些反应通常是轻至中度的,无需处理可自行缓解或消退。偶有瘢痕形成。未见治疗相关的全身不良反应。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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