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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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是从小蘖科鬼臼属植物中提取到的木脂类抗肿瘤成分。 |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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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华卫制药有限公司 |
昆明全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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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315 |
国药准字H2006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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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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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每日用药2次,连续3天,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 |
口服给药,一次5~10mg(1~2片),每次用药的时间间隔至少为2小时,一日最高剂量不得超过30mg(6片)。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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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对本药过敏者,、以及手术后未愈合创口禁用。 |
1.禁用于局部缺血性心脏病(如:心绞痛、心肌梗塞或有记录的无症状缺血)的患者。 2.禁用于有缺血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痉挛(包括Prinzmetal变异型狭心症或其它隐性心血管疾病等)症状、体征的患者。 3.因欧力停(欧立停)能升高血压,故不易控制血压的高血压患者禁用。 4.禁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5.禁止同时服用MAO抑制剂,禁止在停服MAO抑制剂2周内服用欧力停(欧立停)。 6.对欧力停(欧立停)或对任一活性成份过敏者禁用。 7.在服用欧力停(欧立停)治疗的24小时内,禁止服用其他5-HT1激动剂,含有麦角胺或麦角类药物如双氢麦角胺、美西麦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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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缺乏儿童用药方面的实验资料,建议儿童不宜用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乳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因此,年龄在18岁以下的病人不推荐使用欧力停(欧立停)。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由于对妊娠女性中没有充分的控制很好的研究,所以只有对胎儿的利大于弊时才可以使用;药物是否会在母乳中分泌尚不明确,哺乳期妇女应谨慎用药。 老人注意事项: 在老年人(≥65岁)体内的药代动力学与成年人相似,但老年人很少出现偏头痛,欧力停(欧立停)在这类病人中使用的临床经验是有限的;在治疗老年性自主神经痛方面(多半是男性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没有确定。因此老年患者应谨慎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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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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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学体外、体内试验已证明本品有抗肿瘤活性,能抑制微管聚合,抑制细胞核有丝分裂,使其停止于中期。本品口服不易吸收,且有严重毒副反应,因而系统应用受限。外用治疗尖锐湿疣的体外药效试验证明本品能抑制培养的正常人皮肤角质形成细胞和宫颈癌上皮细胞的脱氧核苷掺入和DNA合成,阻碍其分裂和增殖。经本品外涂治疗后,可抑制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所导致疣状增殖的上皮细胞的分裂和增生,使之发生坏死、脱落,从而起到治疗尖锐湿疣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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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3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3. 有心脏病史或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患者慎用;4. 避免与5HT1B/1D受体激动剂合用;5. 避免与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