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合于结核病的初治和非多重性耐药的结核病患者的4个月维持期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活性成分为利福平、异烟肼。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 |
|
| 生产企业 |
湖北安联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463 |
国药准字H20067605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合于结核病的初治和非多重性耐药的结核病患者的4个月维持期治疗。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体重<50kg者,一次口服利福平0.45g、异烟肼0.3g,一日1次。体重≥50kg者,一次口服利福平0.6g、异烟肼0.3g,一日1次。于饭前30分钟或饭后2小时服用,一般疗程为4个月。 |
通常成人口服兰索拉唑肠溶片,每日一次,一次1片(30mg)。十二指肠溃疡,需连续服用4-6周;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一艾综合征,需连续服用6-8周;或遵医嘱。 |
|
| 副作用 |
1对异烟肼、利福平及利福霉素类抗菌药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严重不全、胆道阻塞者和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 2、血液系统: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 3、消化系统: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ALT、AST、ALP、LDH、-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 4、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 5、其它: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有报道,在动物实验中胎仔的药物血浆浓度高于母体的血浆浓度,所以对于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只有在判定治疗的益处超过危险性的情况下方可使用。2)动物实验显示兰索拉唑会分布于乳汁中,故哺乳期妇女最好避免用药,必须应用时应避免哺乳。儿童用药: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小儿的临床经验极少)。老年用药:一般而言,老年患者的胃酸分泌能力和其它生理机能均会降低,用药期间请注意观察。 |
|
| 成分 |
适合于结核病的初治和非多重性耐药的结核病患者的4个月维持期治疗。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结核药,是利福平和异烟肼的复方制剂。利福平对结核分枝杆菌和部分非结核分枝杆菌(包括麻风分枝杆菌等)在宿主细胞内外均有明显的杀菌作用。异烟肼对各型结核分枝杆菌都有高度选择性杀菌作用,对生长繁殖期结核分枝杆菌作用强,对静止期作用较弱且慢。两者合用可以加强抗菌活性,并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利福平与依赖于DNA的RNA多聚酶的β亚单位牢固结合,抑制细菌RNA的合成,防止该酶与DNA连接,从而阻断RNA转录过程,使DNA和蛋白的合成停止。异烟肼的作用机制可能是抑制敏感细菌分枝菌酸的合成而使细胞壁破裂。 |
||
| 注意事项 |
1.酒精中毒、精神病、癫痫、肝功能损害者慎用。婴儿、3个月以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2.交叉过敏反应,对乙硫异烟胺、吡嗪酰胺、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有关药物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3.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用硫酸 |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 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 3、肝功能障碍者及高龄者须慎用。 4、使用本品有时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要在排除胃癌可能性的基础上方可给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