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伴有或不伴有骨转移的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用于治疗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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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伊班膦酸钠。 |
本品含甲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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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中心 |
保定市金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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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669 |
国药准字H13024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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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伴有或不伴有骨转移的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用于治疗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
本品用于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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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将本品1~4mg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500~750ml中,静脉缓慢滴注,滴注时间不少于2小时。治疗高钙血症,应严格按照血钙浓度,治疗前适当给予0.9%生理盐水进行水化治疗,中、重度高钙血症病人可单剂量给予2~4mg。 |
用其水溶液浸泡,喷洒或擦抹污染物体表面,使用浓度为1%~5%,作用时间为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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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双膦酸盐过敏者禁用。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严重肾功能不全者(血清肌酐5mg/dl)禁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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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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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伴有或不伴有骨转移的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用于治疗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
本品用于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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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双膦酸盐类骨吸收抑制剂,可能主要通过与骨内羟磷灰石结合,抑制羟磷灰石的溶解和形成,从而产生抗骨吸收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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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得与其它种类双膦酸类药物合并使用。2.动物实验中本品曾发生肝、肾毒性,故肝、肾功能损伤者慎用。3.使用本品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清钙、磷、镁等电解质水平及肝、肾功能。4.有心功能衰竭危险的病人应避免过度水化治疗。5.未研究输注本品对司机及使用机器者的反应能力及警觉性的影响。 |
本品对皮肤和黏膜有腐蚀性。使用时必须稀释,严格防止与皮肤黏膜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