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广谱驱虫药,除用于治疗钩虫,蛔虫,鞭虫,蛲虫,施毛虫等线虫病外,还可用于治疗囊虫和包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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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苯达唑化学名:[5-(丙硫基)-1H-苯并咪唑-2-基]氨基甲酸甲酯分子式:C11H16N2O·HCl分子量:228.72 |
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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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市花城制药厂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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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457 |
国药准字Z5002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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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广谱驱虫药,除用于治疗钩虫,蛔虫,鞭虫,蛲虫,施毛虫等线虫病外,还可用于治疗囊虫和包虫病。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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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常用量蛔虫及蛲虫病,一次400mg顿服;钩虫病,鞭虫病,一次400mg,一日2次,连服3日;旋毛虫病,一次400mg,一日2次,连服7日;囊虫病,按体重每日20mg/kg,分3次口服,10日为1个疗程,一般需1~3个疗程。疗程间隔视病情而定,多为3个月;包虫病,按体重每日20mg/kg,分2次口服,疗程1个月,一般需5个疗程以上,疗程间隔为7~10日。2小儿用量:12岁以下小儿用量减半。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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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有蛋白尿、化脓性皮炎以及各种急性疾病患者。2严重肝、肾、心脏功能不全及活动性溃疡病患者。3眼囊虫病手术摘除虫体前。 |
本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皮疹、瘙痒、头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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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两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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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广谱驱虫药,除用于治疗钩虫,蛔虫,鞭虫,蛲虫,施毛虫等线虫病外,还可用于治疗囊虫和包虫病。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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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系苯并咪唑类衍生物,其在体内迅速代谢为亚砜、砜醇和2-胺砜醇。2对肠道线虫选择性及不可逆性地抑制寄生虫肠壁细胞胞浆微管系统的聚合,阻断其对多种营养和葡萄糖的摄取吸收,导致虫体内源性糖原耗竭,并抑制延胡索酸还原酶系统,阻止三磷酸腺苷的产生,致使虫体无法生存和繁殖。3与甲苯咪唑相似,本品还可引起虫体肠细胞胞浆微管变性,并与其微管蛋白结合,造成细胞内运输堵塞,致使高尔基体内分泌颗粒积聚,胞浆逐渐溶解,吸收细胞完全变性,引起虫体死亡。4本品有完全杀死钩虫卵和鞭虫卵及部分杀死蛔虫卵的作用。5除可杀死驱除寄生于动物体内的各种线虫外,对绦虫及囊尾蚴亦有明显的杀死及驱除作用。6毒理试验表明,本品毒性小,安全。小鼠口服LD50大于800mg/kg,犬口服最大耐受量在400mg/kg以上。本药对雄小白鼠的生殖功能无影响,对雌小白鼠也无致畸胎作用,在雌大白鼠和雌兔,应用较大剂量(30mg/kg/日)时,可发生胎儿吸收和骨骼畸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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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蛲虫病易自身重复感染,故在治疗2周后应重复治疗一次。2.蛋白尿、化脓性或弥漫性皮炎、各种急性传染病以及癫痫患者不宜使用本品。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