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滴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5.预防由厌氧菌引起的妇科、外科术后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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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1-(2-苯甲酸乙酯)2-甲基-5-硝基咪唑 分子式:C13H13N3O4 分子量:275.26 |
本品每毫升含碘10mg。辅料为:碘化钾、甘油、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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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新斯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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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861 |
国药准字H31021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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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用于: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滴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5.预防由厌氧菌引起的妇科、外科术后感染等。 |
用于口腔黏膜溃疡、牙龈炎及冠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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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适量投入约100毫升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饭前1小时服用,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的用量如下: 1.敏感厌氧菌感染的治疗:每日3次,每次0.64克,连服7天。 2.作为预防用药:在术前24小时开始服用,剂量为每次0.64克。 3.阿米巴病: 1)肠阿米巴病:每日3次,每次1.28克,连服5天。 2)慢性阿米巴肝炎:每日3次,每次0.64克,连服5-10天。 3)阿米巴肝脓肿及其它形式的肠外阿米巴病:每日3次,每次0.64克,连服5天。 4.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每日3次,每次0.32克,连服7天;或者,单次剂量3.2克顿服。 5.贾滴虫病:每日1次,每次3.2克,连服7天。 |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本品涂于患处,一日2-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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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有活动中枢神经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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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缺乏详细的研究资料。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注意观察肝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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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可用于: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滴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5.预防由厌氧菌引起的妇科、外科术后感染等。 |
用于口腔黏膜溃疡、牙龈炎及冠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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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对以下专性厌氧菌有抗菌作用。 革兰氏阴性厌氧杆菌:类杆菌属的脆弱类杆菌、普通类杆菌、吉氏类杆菌、卵圆类杆菌、多形类杆菌等和梭状杆菌属。 革兰氏阳性厌氧杆菌:真杆菌属、梭状芽胞杆菌属。 革兰氏阳性厌氧球菌:消化球菌属和消化链球菌属。 本品对原虫,如阴道毛滴虫具有很强的活力;对阿米巴和兰伯氏滴虫均有活力。 药物作用模式为切断DNA链和抑制DNA合成,从而干扰和中断厌氧微生物生长和繁殖。 |
本品为消毒防腐剂,其作用机制是使菌体蛋白质变性、死亡,对细菌、真菌、病毒均有杀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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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者在用药期间应戒酒。 2.服用本品后,尿液可能呈暗色。 3.苯酰甲硝唑水解后,甲硝唑的吸收是较慢的,比服用甲硝唑后达到的峰值低,因此,对于急性病例的开始治疗,应慎用苯酰甲硝唑。 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降低剂量或遵医嘱。 |
1.新生儿慎用。 2.本品仅供口腔局部使用。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灌胃,并送医院救治。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如果连续使用5日无效,应咨询医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