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适用于成人类风湿关节炎,有改善病情作用。2.狼疮性肾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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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来氟米特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别嘌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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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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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129 |
国药准字H20041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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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适用于成人类风湿关节炎,有改善病情作用。2.狼疮性肾炎。 |
用于①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②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③痛风石;④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⑤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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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类风湿关节炎:口服。由于来氟米特半衰期较长,建议间隔24小时给药。为了快速达到稳态血药浓度,参照国外临床试验资料并结合I期临床试验结果,建议开始治疗的最初三天给予负荷剂量一日50mg,之后根据病情给予维持剂量一日10mg或20mg。在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可继续使用非甾体抗炎药或低剂量皮质类固醇激素。 (2)狼疮性肾炎:口服。根据病情选择适当剂量,推荐剂量一日一次,一次20~40mg,病情缓解后适当减量。可与糖皮质激素联用,或遵医嘱。 |
口服,剂量应由医生根据患者个体的病情及生化检查结果(如血尿酸和尿尿酸)来决定。一般平均剂量为每天一片,可酌情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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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代谢产物过敏者及严重肝脏损害患者禁用。 |
停药后一般均能恢复正常。(1)皮疹:可呈瘙痒性丘疹或荨麻疹。如皮疹广泛而持久,及经对症处理无效,并有加重趋势时必须停药。(2)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3)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或贫血,或骨髓抑制,均应考虑停药。(4)其他有脱发、发热、淋巴结肿大、肝毒性、间质性肾炎及过敏性血管炎等。(5)国外曾报道数例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发生原因未明的突然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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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对儿童应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还没有研究,故年龄小于18岁的患者,建议不要使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尚未采取可靠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无别嘌醇缓释制剂用于儿童的用药经验。因本品(缓释片)的剂量难以作准确调整,只有当疾病本身的危险性超过药物的危险性,且无其它更安全的选择时才使用于儿童。使用时应由医生根据患儿的病情以及血尿酸和尿尿酸的检测结果,对剂量随时进行调整,以保证产生满意降尿酸作用的最低剂量。老年用药:老年人应谨慎用药,并应减少一日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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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适用于成人类风湿关节炎,有改善病情作用。2.狼疮性肾炎。 |
用于①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②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③痛风石;④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⑤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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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个具有抗增殖活性的异嗯唑类免疫抑制剂,其作用机理主要是抑制二氢乳清酸脱氢酶的活性,从而影响活化淋巴细胞的嘧啶合成。体内外试验表明本品具有抗炎作用。来氟米特的体内活性主要通过其活性代谢物A771726(M1)而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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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临床试验发现来氟米特可引起一过性的ALT升高和白细胞下降,服药初始阶段应定期检查ALT和白细胞。检查间隔视病人情况而定。 2.有肝脏损害和明确的乙肝或丙肝血清学指标阳性的患者慎用。用药前及用药后每月检查ALT,检测时间间隔视病人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用药期间出现ALT升高,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的原则: ①如果ALT身高在正常值的2倍<80μ/L)以内,继续观察。 ②如果ALT升高在正常值的2~3倍之间(80~120μ/L),减半量服用,继续观察,若ALT继续升高或仍然维持80~120μ/L之间,应中断治疗。 |
1.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定期检查血尿酸和肾功能;4. 避免与肝损害药物合用;5. 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