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适用于成人类风湿关节炎,有改善病情作用。2.狼疮性肾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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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来氟米特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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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心宝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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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129 |
国药准字H20010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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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适用于成人类风湿关节炎,有改善病情作用。2.狼疮性肾炎。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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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类风湿关节炎:口服。由于来氟米特半衰期较长,建议间隔24小时给药。为了快速达到稳态血药浓度,参照国外临床试验资料并结合I期临床试验结果,建议开始治疗的最初三天给予负荷剂量一日50mg,之后根据病情给予维持剂量一日10mg或20mg。在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可继续使用非甾体抗炎药或低剂量皮质类固醇激素。 (2)狼疮性肾炎:口服。根据病情选择适当剂量,推荐剂量一日一次,一次20~40mg,病情缓解后适当减量。可与糖皮质激素联用,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50~100m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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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代谢产物过敏者及严重肝脏损害患者禁用。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另需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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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对儿童应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还没有研究,故年龄小于18岁的患者,建议不要使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尚未采取可靠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未通过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目前也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同样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病人的服用量,应严格遵照医生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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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适用于成人类风湿关节炎,有改善病情作用。2.狼疮性肾炎。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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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个具有抗增殖活性的异嗯唑类免疫抑制剂,其作用机理主要是抑制二氢乳清酸脱氢酶的活性,从而影响活化淋巴细胞的嘧啶合成。体内外试验表明本品具有抗炎作用。来氟米特的体内活性主要通过其活性代谢物A771726(M1)而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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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临床试验发现来氟米特可引起一过性的ALT升高和白细胞下降,服药初始阶段应定期检查ALT和白细胞。检查间隔视病人情况而定。 2.有肝脏损害和明确的乙肝或丙肝血清学指标阳性的患者慎用。用药前及用药后每月检查ALT,检测时间间隔视病人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用药期间出现ALT升高,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的原则: ①如果ALT身高在正常值的2倍<80μ/L)以内,继续观察。 ②如果ALT升高在正常值的2~3倍之间(80~120μ/L),减半量服用,继续观察,若ALT继续升高或仍然维持80~120μ/L之间,应中断治疗。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査。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同出现肝损伤疗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體、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査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 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表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 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应建议患者避免使用镇痛药物。不推荐联合应用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 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无论患者是否具有消化道方面的病史、伴有或不伴有预兆症状,本品在治疗期间内的任何时间均有可能导致患者出现消化道出血或溃疡/穿孔。如果出现消化道出血或溃疡,应终止本品的治疗。对于伴有包括消化性溃疡史、消化道出血史、 溃疡性结肠炎或克隆氏病在内的消化道疾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品。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