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适用于成人类风湿关节炎,有改善病情作用。2.狼疮性肾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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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来氟米特 |
生天南星、生川乌、丁香、肉桂、白芷、细辛、川芎、徐长卿、乳香(制)、没药(制)、樟脑、冰片。辅料为松香、石蜡、凡士林、液体石蜡、水杨酸甲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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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康缘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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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129 |
国药准字Z1097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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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适用于成人类风湿关节炎,有改善病情作用。2.狼疮性肾炎。 |
散寒除湿,活血止痛。用于寒湿瘀阻所致的关节疼痛,肿胀,活动不利,遇寒加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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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类风湿关节炎:口服。由于来氟米特半衰期较长,建议间隔24小时给药。为了快速达到稳态血药浓度,参照国外临床试验资料并结合I期临床试验结果,建议开始治疗的最初三天给予负荷剂量一日50mg,之后根据病情给予维持剂量一日10mg或20mg。在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可继续使用非甾体抗炎药或低剂量皮质类固醇激素。 (2)狼疮性肾炎:口服。根据病情选择适当剂量,推荐剂量一日一次,一次20~40mg,病情缓解后适当减量。可与糖皮质激素联用,或遵医嘱。 |
外贴。选最痛部位,最多贴3个部位,贴24小时,隔日1次,共贴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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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代谢产物过敏者及严重肝脏损害患者禁用。 |
本品可能引起瘙痒、刺痛、皮疹(如红斑、丘疹、水疱)等,个别患者贴药处局部皮肤发红发痒,出现小水泡。极个别有全身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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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对儿童应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还没有研究,故年龄小于18岁的患者,建议不要使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尚未采取可靠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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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适用于成人类风湿关节炎,有改善病情作用。2.狼疮性肾炎。 |
散寒除湿,活血止痛。用于寒湿瘀阻所致的关节疼痛,肿胀,活动不利,遇寒加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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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个具有抗增殖活性的异嗯唑类免疫抑制剂,其作用机理主要是抑制二氢乳清酸脱氢酶的活性,从而影响活化淋巴细胞的嘧啶合成。体内外试验表明本品具有抗炎作用。来氟米特的体内活性主要通过其活性代谢物A771726(M1)而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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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临床试验发现来氟米特可引起一过性的ALT升高和白细胞下降,服药初始阶段应定期检查ALT和白细胞。检查间隔视病人情况而定。 2.有肝脏损害和明确的乙肝或丙肝血清学指标阳性的患者慎用。用药前及用药后每月检查ALT,检测时间间隔视病人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用药期间出现ALT升高,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的原则: ①如果ALT身高在正常值的2倍<80μ/L)以内,继续观察。 ②如果ALT升高在正常值的2~3倍之间(80~120μ/L),减半量服用,继续观察,若ALT继续升高或仍然维持80~120μ/L之间,应中断治疗。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含有毒性成份,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皮肤瘙痒明显)者应及时自行揭除、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