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LEO Pharma A/S 丹麦利奥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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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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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降钙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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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利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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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μg*10粒 |
1ml*10单位*2瓶 |
| 剂型 | 胶囊剂 |
注射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其化学名称为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 |
本品主要成份依降钙素。 |
| 性状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黄色油状液。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液体。 |
| 生产企业 |
LEO Pharma A/S 丹麦利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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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30514 |
国药准字H20040338 |
| 作用与功效 | 1.骨质疏松症。2.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和软骨病,跖骨头骨软骨病。3.肾性骨病。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骨质疏松症。 |
| 用法用量 | 成人和体重为20kg以上的儿童:1μg/公斤/天 体重为20kg以下的儿童:0.5μg/公斤/天 新生儿:0.1μg/公斤/天 使用本品是应根据生化检验的结果来调整剂量已避免高血钙、疗效指标包括:血清钙水平、碱性磷酸酶水平、甲状旁腺激素水平、尿钙排泄以及影像盒组织学检查。严重的骨病患者(除肾衰竭所致外)大多可耐受较大剂量而不引起高钙血症。然而骨软化症者血清钙不能及时上升并不意味着需要更大剂量,因为所吸收的钙可能被整合入脱矿物质骨中。大部分患者的有效治疗剂量为每日1~3μg,当骨病患者有生化或影像学骨愈合证据时,或者甲状旁腺机能低下患者血清钙水平恢复正常时,可减少本品剂量。维持量通常为0.25~2μg/日。正在服用巴比妥酸盐或其他抗惊厥药物的患者可能需要较大剂量的阿法骨化醇软胶囊方能取得预期的疗效。 |
骨质疏松症:肌内注射1次10单位,每周2次。应根据症状调整剂量,或遵医嘱。 |
| 不良反应 | 1.小剂量单独使用(2.偶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及皮肤瘙痒感等。 |
认可前调查及市售后使用成绩调查等的总病例22,478例中,报告的不良反应(包括临床检验值异常)为887例(3.95%)。其主要内容有恶心183件(0.81%),颜面潮红175件(0.78%),ALT(GPT)升高63件(0.28%),AST(GOT)升高61件(0.27%)等(2003年9月重新审查期间结束时)。1.重大不良反应(1)休克,过敏样症状(发生率不详)有时会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故注意观察患者状态,若出现血压降低,情绪不佳,全身发红,荨麻疹,呼吸困难,咽浮肿等症状,应停药并适当处置。(2)手足搐搦(发生率不详)有时会诱发低钙血症性手足搐搦,若出现症状,应停药并给予注射用钙剂等进行适当处置。(3)哮喘发作(小于0.1%)有时会诱发哮喘发作,故注意观察患者状态,若出现症状,应停药并适当处置[参照「1.慎重用药」的(2)项]。(4)肝功能损害,黄疸(发生率不详)有时会出现伴有AST(GOT),ALT(GPT),ALP升高等的肝功能损害及黄疸,故注意观察患者状态,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2.其他不良反应 |
| 禁忌 | 对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过敏﹑具有高钙血症﹑有维生素D中毒征象者禁用。 |
对本剂成份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妊娠期服用阿法骨化醇的安全性尚无足够的证据,虽然动物试验表明其无害,但同其它药物一样,只有在妊娠期需要用药而又无其它替代品,则可以使用阿法骨化醇。2.哺乳期用药的安全性尚未最后确定,但服用阿法骨化醇时,母乳中1,25-二羟基维生素D3的含量可能有所增加,由于这会影响婴儿的钙代谢,故哺乳期应考虑停药。 |
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慎重用药[尚未确立对孕妇﹑产妇﹑哺乳期妇女等用药的安全性。另外动物实验(大鼠)有出现血清钙急剧降低﹑手足搐搦样症状及乳汁分泌量减少并抑制新生仔体重增加的报告]。 |
| 儿童用药 | 请遵医嘱。 |
尚未确立对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乳儿﹑幼儿及小儿用药的安全性(使用经验少)。 |
| 老人用药 | 请遵医嘱。 |
通常老年患者生理功能降低,故应注意用量。 |
| 药理作用 | 1.增加小肠和肾小管对钙的重吸收,抑制甲状旁腺增生,减少甲状旁腺激素合成与释放,抑制骨吸收;2.增加转化生长因子-β(TGF-β)和胰岛素样生长因子-I(IGF-I)合成,促进胶原和骨基质蛋白合成;3.调节肌肉钙代谢,促进肌细胞分化,增强肌力,增加神经肌肉协调性,减少跌倒倾向。 |
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减少骨的吸收,防止骨钙丢失,同时可降低正常动物和高钙血症动物血清钙,对实验性骨质疏松有改善骨强度,骨皮质厚度,骨钙质含量,骨密度等用。 |
| 注意事项 | 1.青年患者只限用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2.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钙、尿肌酐。3.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有关处理,待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4.超大剂量服药可能出现胃肠道系统、肝脏方面、精神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等方面的不良反应,如:胃痛、便秘、GOT及GPT升高、头痛、血压轻度升高等。 |
1.慎重用药(1)易出现皮疹(红斑﹑风疹块)等过敏性体质的患者。(2)支气管哮喘或有其既往史的患者「有可能诱发哮喘发作」。2.重要且基本注意(1)使用本剂时,应参照厚生省有关[老年性骨质疏松症预防及治疗方法综合研讨班]的诊断标准(即综合考虑有无骨量减少﹑骨折及腰背疼痛等),以确诊为骨质疏松症的患者为对象。本剂用药以6个月为目标,不得漫然使用[参照【临床试验】项]。(2)本剂为多肽制剂,有时会引起休克,故应对过敏既往史及药物过敏症等进行详细问诊。(3)大鼠大量皮下注射1年的慢性毒性试验,有增加垂体肿瘤发生率的报告,故不得长期无序用药[参照「4.其他注意」项]。3.用药须知(1)肌肉注射时:为避免损伤组织和神经,应注意下述内容。 避开神经走行部位注射。反复注射时,应左右交替调换注射部位。刺入注射针时,若有剧痛或血液逆流,应速拔针换位注射。(2)切割安瓿时:本品为标点切割安瓿,用酒精棉等擦拭安瓿切割部位后切割为宜。4.其他注意(1)大鼠(SD系)大量皮下注射1年的慢性毒性试验,有增加垂体肿瘤发生率的报告。(2)小鼠大量皮下注射92周的致癌性试验,报告无致癌性。 |
| 药物相互作用 | 1.钙剂:与钙合用可能会引起血钙升高,应监测血钙。2.噻嗪类利尿剂:此类利尿剂可促进肾脏对钙的吸收,合用时有发生高钙血症的危险。3.洋地黄糖苷类:应用洋地黄类药物的患者若出现高钙血症易诱发心律失常,若与本药合用应严密监测血钙。4.巴比妥类、抗惊厥药:这些药可加速活性维生素D代谢物在肝内代谢,降低药效、故应适当加大药剂量。5.胃肠吸收抑制剂:消胆胺或含铝抗酸药可减少本药吸收,两者不宜同服,应间隔2小时,先后服药。6.磷剂:本品与大剂量磷剂合用,可诱发高磷血症。 |
合用注意二膦酸盐类骨吸收抑制剂帕米磷酸二钠等。有可能急速低血清钙,若出现严重低钙血症,应停药并给予注射用钙剂等进行适当处置。因两剂均有降低血钙作用,故有可能急速降低血清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