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消化道肿瘤,如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肝癌、胰腺癌等,及头颈部癌、肺癌、乳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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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花蛇舌草、半枝莲、丹参、郁金、虎杖、两头尖、川楝子、枳壳(炒)、天南星(制)、青黛、全蝎、鳖甲(制)、桃仁(生)、鹿角霜、人参、大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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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太河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双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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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017 |
国药准字Z20055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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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消化道肿瘤,如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肝癌、胰腺癌等,及头颈部癌、肺癌、乳腺癌。 |
与介入化疗(MMC+5-FU+PDD,如肾功能差者PDD改为ADM)合并治疗原发性肝癌,本品具有一定的控制肿瘤增长的作用,并可以提高介入化疗期间的生存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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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连续用药24周,或遵医嘱。 |
口服,每次4粒,每日3次。疗程8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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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食欲减退、口腔炎、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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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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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消化道肿瘤,如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肝癌、胰腺癌等,及头颈部癌、肺癌、乳腺癌。 |
与介入化疗(MMC+5-FU+PDD,如肾功能差者PDD改为ADM)合并治疗原发性肝癌,本品具有一定的控制肿瘤增长的作用,并可以提高介入化疗期间的生存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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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定期检查血象和肝肾功能;4.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