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培他滨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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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卡培他滨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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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奈达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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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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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15g;(2)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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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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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培他滨。 |
主要成份为奈达铂。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024 |
国药准字H20051481 |
| 作用与功效 | 1.结肠癌辅助化疗:卡培他滨适用于DukesC 期、原发性肿瘤根治术后并仅接受氟嘧啶类药物治疗的结肠癌患者的单药辅助治疗。其治疗的无病生存期(DFS)不亚于5-氟尿嘧啶和甲酰四氢叶酸联合方案(5-FU/LV) 。卡培他滨单药或与其他药物联合化疗均不能延长总生存期(OS),但已有试验数据表明在联合化疗方案中卡培他滨可较5-FU/LV 改善无病生存期。医师在开具处方使用卡培他滨单药对DukesC 期结肠癌进行辅助治疗时,可参考以上研究结果。用于支持该适应症的数据来自国外临床研究(见[临床试验]部分内容)。|2.结肠直肠癌:当转移性结肠直肠癌患者首选单用氟嘧啶类药物治疗时,卡培他滨可用作一线化疗。卡培他滨与其他药物联合化疗时,生存期优于5-FU/LV 单药化疗。目前尚无证据证实卡培他滨单药化疗的生存期优势。有关卡培他滨在联合化疗中取代5-FU/LV 的安全性以及生存期优势还需进一步研究。|3.乳腺癌联合化疗:卡培他滨可与多西紫杉醇联合用于治疗含蒽环类药物方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4.乳腺癌单药化疗:卡培他滨亦可单独用于治疗对紫杉醇及含蒽环类药物化疗方案均耐药或对紫杉醇耐药和不能再使用蒽环类药物治疗(例如已经接受了累积剂量400 mg/m2阿霉素或阿霉素同类物)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耐药的定义为治疗期间疾病继续进展(有或无初始缓解),或完成含有蒽环类药物的辅助化疗后6 个月内复发。 |
主要用于头颈部癌,小细胞肺癌,非小细胞肺癌,食管癌等实体瘤。 |
| 用法用量 | 1.卡培他滨的推荐剂量为口服1250mg/m2,每日2 次口服(早晚各1 次;等于每日总剂量2500mg/m2),治疗2 周后停药1 周,3 周为一个疗程。卡培他滨片剂应在餐后30 分钟内用水吞服。|2.在与多西紫杉醇联合使用时,卡培他滨的推荐剂量为1250 mg/m2,每日2 次,治疗2 周后停药1 周,与之联用的多西紫杉醇推荐剂量为75 mg/m2,每。 周1 次,静脉滴注1 小时。|3.根据多西紫杉醇的说明书,在对接受卡培他滨和多西紫杉醇联合化疗的患者使用多西紫杉醇前,应常规应用一些化疗辅助药物。|4.剂量调整指南:在使用中卡培他滨用药剂量可能需要调整,以达到适应患者个体化的需求。使用中应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并根据需要调整剂量以使患者能够耐受治疗。|5.卡培他滨所致的不良反应可通过对症治疗﹑停药和调整剂量等方式处理。药物一经减量,以后便不应再增加剂量。当苯妥英和香豆素衍生物类抗凝剂类药物与卡培他滨合用时,可能需要减量。|6.发生1 级不良反应时,不建议进行剂量调整。若出现2 级或3 级不良反应时,应暂停卡培他滨治疗。一旦不良反应消失或严重程度降为1 级,可以用原剂量卡培他滨或按照上表调整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若出现4 级不良反应,应暂停治疗直至不良反应消失或严重程度降为1 级后,再以原剂量的50%重新开始治疗。|7.由于毒性反应而遗漏的卡培他滨剂量不再补充或恢复;患者改为继续计划疗程。特殊人群起始剂量的调整:肝功能损害:对由肝转移引起的轻到中度肝功能障碍患者不必调整起始剂量,但应对患者密切监测。|8.目前尚未对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进行研究。肾功能损害:对轻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51-80ml/分[Cockroft 和Gault,计算公式详见下文])不建议调整卡培他滨的起始剂量。对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基线肌酐清除率=20-50ml/分),当用于单药华疗或与多西紫杉醇联合化疗时,建议卡培他滨起始剂量减为标准剂量的75%(从1250mg/m2,每日2 次减950mg/m2一天2 次)。|9.对肾功能中度受损患者起始剂量的调整建议既可应用于卡培他滨单药治疗,也可应用于卡培他滨和多西紫杉醇联合治疗。Cockroft 和Gault 方程:老年患者:医生应该密切监测卡培他滨对老年患者的作用。目前尚无足够的数据以支持剂量调整的建议。|10.与顺铂联合应用,卡培他滨的推荐剂量是1000mg/m2,1 天2 次,治疗2 周后停药1 周。顺铂剂量80mg/m2,于每3 周疗程的第1 天,静脉滴注,2 小时滴完。首剂卡培他滨于第一天晚间服用,最后一剂于第15 天早晨服用。接受卡培他滨和顺铂联合治疗的患者,在给予顺铂前,需按照顺铂的产品说明书给予充分的水化和止吐治疗。与顺铂联合, 出现了主治医生考虑的并不严重或无生命危险的毒副作用,如:脱发﹑食欲改变﹑指甲变色等,可以继续按始剂量治疗,而不需减量或中断。|11.如需要进一步关于顺铂的资料请查询顺铂说明书信息。对于血液毒性剂量调整如果疗程开始时,患者的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大于1000 x 106/l ,血小板计数大于100,000 x 106/l,可以开始新的3 周疗程。否则,治疗需要推迟直到血液指标恢复后。|12.如果治疗期间进行的非计划评估发现剂量限制性毒性,必须中断这一疗程中卡培他滨的给药。|13.非血液毒性时的剂量调整:卡培他滨卡培他滨剂量调整的建议适用于与卡培他滨有关的毒副作用而不是与顺铂或联合治疗有关的毒副作用。如:神经毒性或耳毒性并不需要减少卡培他滨剂量。|14.如果发生2﹑3 或4级非血液毒性反应,必须马上中断或停止卡培他滨治疗,见表2(也可见第一节,注意事项)。卡培他滨治疗中断应被算作治疗时间的缺失,缺失的剂量不予补服。应该继续维持原定的治疗方案。|15.如果治疗中计算的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应停止卡培他滨治疗。|16.非血液毒性的剂量调整:顺铂顺铂剂量调整的建议适用于与顺铂治疗有关的毒副作用而不是与卡培他滨或联合给药有关的毒副作用。顺铂剂量调整见顺铂说明书信息。|17.肾毒性:治疗前肌酐清除率应大于60ml/min,同时应在每一疗程前根据Cockroft-Gault 公式计算出肌酐清除率。第1 个疗程后,如果肌酐清除率<60ml/min,水化24 小时后必须重新计算。肾功能受损的患者,顺铂剂量的调整必须与顺铂说明书信息中的指导一致。 |
临用前,用生理盐水溶解后,再稀释至500ml,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不应少于1小时,滴完后需继续点滴输液1000ml以上。推荐剂量为每次给药80-100mg/m2,每疗程给药一次,间隔3-4周后方可进行下一疗程。 |
| 不良反应 | 1.卡培他滨单药化疗﹑卡培他滨与多西紫杉醇联合化疗或与顺铂联合化疗情况下,可能与卡培他滨有关的患者不良反应。 |2.希罗达单药治疗-关于希罗达单药治疗安全性的资料来自对结肠癌辅助治疗和乳腺转移癌或结直肠转移癌治疗患者的报告。安全性信息包括1 项结肠癌辅助治疗III 期试验(995 例患者接受希罗达治疗,974 例患者接受5-FU/LV 静脉输注治疗)﹑4 项女性乳腺癌II 期试验(N=319)及3 项(1 项II 期试验,2 项III 期试验)男女结肠癌试验(N=630)的资料。希罗达单药治疗的安全性在结肠癌辅助治疗患者中与乳腺转移癌或结直肠转移癌治疗患者相似。|3.不良反应的强度分级依据NCIC CTC 分级系统的毒理学分级。7项已完成的临床试验数据表明,不到2%的患者出现“皮肤裂”,可能与接受卡培他滨治疗有关(N=949)。 以下为氟嘧啶治疗的已知毒性,据报告在7 项已完成的临床试验(N=949)中发生率不到5%,可能与卡培他滨使用有关。 |(1)胃肠道:口干﹑胃气胀﹑稀便,黏膜炎症/溃疡,如食管炎﹑胃炎﹑十二指肠炎﹑结肠炎及胃肠出血。 |(2)心脏:下肢水肿﹑心脏性胸痛(如心绞痛)﹑心肌病﹑心肌缺血/梗塞﹑心力衰竭﹑猝死﹑心搏过速﹑心律不齐(如心房纤颤,室性期外收缩)。 |(3)神经系统:味觉紊乱,失眠症,意识错乱,脑病,小脑功能障碍(如共济失调,发音困难,平衡功能失调,异常共济失调)。 |(4)感染:骨髓抑制﹑免疫系统损害和/或粘膜崩裂的相关疾病,如局部和致命感染(包括细菌,病毒,真菌性)以及败血症。 |(5)血液学:贫血,骨髓抑制(报告为不良反应),各类血细胞减少症。 皮肤:搔痒症,局部表皮剥脱,皮肤色素沉着,非真菌性甲病,光敏反应,放射治疗回忆综合征,甲松离,脆甲症,甲变色,甲营养不良。 |(5)全身:虚弱,肢痛,嗜眠,胸痛。 |(6)眼:结膜炎,眼涩症。 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咳嗽。 肌(与)骨骼:背痛,肌痛,关节痛。 |(7)精神障碍:抑郁。 临床试验阶段和上市后研究中有报道肝衰竭和胆汁郁积性肝炎。尚不能给出这两种疾病与卡培他滨使用之间的因果关系。希罗达联合化疗时,报告超敏反应(2%)和心肌缺血/心肌梗塞事件(3%)常见,但其发生率不到5%。|4.希罗达联合其它化疗时报告的罕见或不常见的不良反应与希罗达单药或所联合化疗药物单药时报告的不良反应一致(见联合治疗药物的处方信息)。实验室异常下表列出了卡培他滨辅助治疗995名结肠癌患者和949 名转移性乳腺癌和结直肠癌患者中观察到的实验室异常(不论是否与治疗有关)。上市后报告上市后发现以下不良反应:非常罕见:泪管狭窄 NOS。|非常罕见:临床试验和上市后报告中有肝功能衰竭﹑胆汁淤积型肝炎的报道。 |
以下患者禁用:1.有明显骨髓抑制及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2.对其它铂制剂及右旋糖酐过敏者。3.孕妇、可能妊娠及有严重并发症的患者 |
| 禁忌 | 1.已知对卡培他滨或其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对氟尿嘧啶有严重﹑未预期反应患者或已知对氟嘧啶过敏患者禁用卡培他滨。|3.同其他氟尿嘧啶药物一样,卡培他滨禁用于已知二氢嘧啶脱氢酶(DPD)缺陷的患者。|4.卡培他滨不应与索立夫定或其同型物(如溴夫定)同时给药(见【药物相互作用】)。|5.卡培他滨禁用于严重肾功能损伤患者(肌酐清除率低于。0 mL/分)。|联合化疗时,任何禁忌的药物都不应该被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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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妊娠.未进行卡培他滨用于妊娠妇女的研究.基于卡培他滨的药理毒理性质,可推断出卡培他滨用于妊娠妇女可能引起胎儿损伤.在动物生殖毒性研究中,卡培他滨引起胚胎死亡和畸形.这些发现均在氟嘧啶衍生物的预期效应范围内.卡培他滨可能是一种人类致畸剂.妊娠期间禁止使用卡培他滨.如果妊娠期间使用卡培他滨,或患者在用药期间怀孕,应告知患者该药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应劝告育龄妇女在接受卡培他滨治疗期间避免怀孕.哺乳期妇女.药物是否经人乳汁分泌尚不确定.哺乳小鼠给予单剂卡培他滨口服后可见乳汁中含大量卡培他滨代谢产物.由于卡培他滨可能致饮母乳幼儿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建议哺乳期妇女接受卡培他滨治疗时停止授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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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卡培他滨对18 岁以下患者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证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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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卡培他滨单药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60-79 岁癌患者群胃肠道毒性的发生率与总体人群近似。可逆的3 或4 级胃肠道不良反应在80 岁以上的患者中发生率较高,如腹泻﹑恶心﹑呕吐(见特殊用药指南)。当希罗达与其它药物联用时,老年患者(≥65 岁)与年轻患者相比出现更多的2级,4 级及导致停药的不良反应。卡培他滨联合多西紫杉醇用于60 岁以上患者的安全性分析显示,治疗相关。 和4 级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治疗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以及因不良事件提前退出治疗的发生率高于60 岁以下患者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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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奈达铂为顺铂类似物。本品进入细胞后,甘醇酸脂配基上的醇性氧与铂之间的键断裂,水与铂结合,导致离子型物质(活性物质或水合物)的形成,断裂的甘醇酸脂配基变得不稳定并被释放,产生多种离子型物质并与DNA结合。本品以与顺铂相同的方式与DNA结合,并抑制DNA复制,从而产生抗肿瘤活性。另外,已经证实本品在与DNA反应时,所结合的碱基位点与顺铂相同。毒理研究:重复给药毒性:本品大鼠每周2次共一个月、每天一次连续1个月,每周一次共6个月及狗每周一次共6周静脉注射给药的毒理研究结果显示,其毒性与顺铂类似,主要毒性靶器官为血液(红细胞、血小板下降)、肾脏、胰腺。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阳性,体外(人淋巴细胞)及体内(小鼠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显示本品可引起染色体畸变率明显增高。生殖毒性:家兔器官形成期静脉注射本品剂量为500μg/kg时有致畸性,对胎仔的无影响剂量为250μg/kg。大鼠给药剂量达540μg/kg时,可引起胎鼠骨化延迟,但对其外形、骨骼系统、发育等功能无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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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腹泻:卡培他滨可引起腹泻,有时比较严重。对于出现严重腹泻的患者应给予密切监护,若患者开始出现脱水,应立即补充液体和电解质。在适当的情况下,应及早开始使用标准止泻治疗药物(如洛哌丁胺)。必要时需降低给药剂量(见【用法用量】)。|2.脱水:必须预防脱水,并且在脱水出现时及时纠正。病人出现厌食、虚弱、恶心、呕吐或腹泻时早期即可出现脱水。当出现2级(或以上)脱水症状时,必须立即停止本品的治疗,同时纠正脱水。直到病人脱水症状消失,且导致脱水的直接原因被纠正和控制后,才可以重新开始本品治疗针对此不良事件,调整给药剂量是必要的。|3.已观察到的卡培他滨的心脏毒性与氟尿嘧啶药物类似,包括心肌梗死、心绞痛、心律不齐、心脏停搏、心功能衰竭和心电图改变。既往有冠状动脉疾病史的患者中这些不良事件可能更常见。 |
1.本品应尽可能在具有肿瘤化疗经验的医师指导下使用,慎重选择患者,应具有应对紧急情况的处理条件。2.听力损害、骨髓、肝、肾功能不良、合并感染和水痘患者及老年人慎用。3.本品有较强的骨髓抑制作用,并可能引起肝、肾功能异常。应用本品过程中应定期经常检查血液、肝、肾功能并密切注意患者的全身情况,若发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对骨髓功能低下及肾功能不全及应用过顺铂者,应适当降低初次给药剂量;本品长期给药时,毒副反应有增加的趋势,并有可能引起延迟性不良反应,应密切观察。4.注意出血倾向及感染性疾病的发生或加重。5.本品主要由肾脏排泄,应用本品过程中须确保充分的尿量以减少尿中药物对肾小管的毒性损伤。必要时适当输液及使用甘露醇、速尿等利尿剂。由于有报道应用速尿等利尿剂时,会加重肾功能障碍,听觉障碍,所以应进行输液等以补充水分。另外,饮水困难或伴有恶心、呕心、食欲不振、腹泻等的患者应特别注意。6.对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不良反应应注意观察,并进行适当的处理。7.合用其它抗恶性肿瘤药物(氮芥类、代谢拮抗类、生物碱、抗生素等)及放疗可能使骨髓抑制加重。8.育龄患者应考虑本品对性腺的影响。9.本品只作静脉滴注,应避免漏于血管外。10.本品配制时,不可与其它抗肿瘤药混合滴注,也不宜使用氨基酸输液、pH5以下的酸性输液(如电解质补液、5%葡萄糖输液或葡萄糖氯化钠输液等)。11.本品忌与含铝器皿接触。本品在存放及滴注时应避免直接日光照射。12.本品在国外的临床试验中(共632例),突然死亡2例及因阿-斯综合症(Adams-StokesSyndrome,心脏传导阻滞引起的脑缺氧综合症)死亡1例。突然死亡的1例患者死于因高血压而引起心功能不全;另1例患者死于既往心肌梗塞所引起的冠脉梗塞,或者由于脑部转移引起的出血。阿-斯综合症发作的1例,给药前可见心电图ST段降低,怀疑由于应用本品而引起的食欲不振、贫血是此次发作的诱因,但进行尸检没有异常发现,不能表明本品与此相关。 |
| 药物相互作用 | 1.香豆素类抗凝剂:在使用卡培他滨并伴随华法林及苯丙香豆素等香豆素衍生物类抗凝剂治疗的患者中,已有凝血指标改变和/或出血的报道。这些情况发生于卡培他滨治疗后数天至数月内,一些患者出现在卡培他滨停用1个月内。在一项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中,单次服用20mg华法林后给予卡培他滨治疗,S-华法林的平均AUC增加57%,INR增加91%。对使用卡培他滨同时口服香豆素类衍生物抗凝剂的患者,应常规监测其抗凝参数(INR或PT),并相应调整抗凝剂的剂量。 |2.细胞色素P-450 2C9底物:卡培他滨与其他已知经细胞色素P-450 2C9代谢药物间的相互作用尚未进行正式研究。卡培他滨应慎与此类药物同用。 |3.苯妥英:据报道,卡培他滨和苯妥英同时服用会增加苯妥英的血浆浓度。尚未进行卡培他滨与苯妥英药物相互作用的正式研究,但推测相互作用的机制可能为卡培他滨抑制CYP2C9同工酶(见香豆素类抗凝剂)。对使用卡培他滨同时服用苯妥英的患者,应常规监测苯妥英的血浆浓度。 |4.药物-食物相互作用:在所有的临床试验中都指导患者在餐后30分钟内服用卡培他滨。现有的安全性和疗效资料都是基于与食物一同服用,因此建议卡培他滨与食物一同服用。 |5.制酸剂:在恶性肿瘤患者中研究了一种含氢氧化铝和氢氧化镁的制酸剂(Maalox)对卡培他滨药代动力学的影响。卡培他滨及其一种代谢产物(5’-DFCR)的血浆浓度轻微增加;对三种主要代谢产物(5’-DFUR、5-FU和FBAL)没有影响。 |6.甲酰四氢叶酸(亚叶酸):在恶性肿瘤患者中研究了甲酰四氢叶酸对卡培他滨药代动力学的影响,结果显示其对卡培他滨及其代谢产物的药代动力学无影响。但甲酰四氢叶酸对卡培他滨的药效学有影响,且可能增加卡培他滨的毒性。 |7.索立夫定及其类似物:文献显示,由于索立夫定对二氢嘧啶脱氢酶的抑制作用,索立夫定与5-氟尿嘧啶药物间存在显著的临床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导致氟嘧啶毒性升高,有致死的可能。因此,卡培他滨不应与索立夫定及其类似物(如溴夫定)同时给药(见【禁忌】)。在结束索立夫定及其类似物治疗(如溴夫定)到开始卡培他滨治疗之间必须有至少4周的等待期。|8.奥沙利铂:奥沙利铂与卡培他滨联合用药时(伴有或不伴有贝伐单抗),卡培他滨或其代谢物,游离铂或总铂的暴露量无临床上显著差异。 |9.贝伐单抗:贝伐单抗对卡培他滨或其代谢物的药代动力学参数无显著临床意义的影响。 |
本品主要不良反应为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血小板、血色素减少;其它较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症状以及肝肾功能异常、耳神经毒性、脱发等。其它不良反应虽发生率较低,但应引起关注:1.严重不良反应:1)过敏性休克症状(0.1-5%):出现过敏性休克症状(潮红、呼吸困难、畏寒、血压下降等),应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并做适当的处理。2)骨髓抑制(频度不明):表现为红细胞减少、贫血、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出血倾向(0.1-5%),应细心观察末稍血象,发现异常,应延长给药间隔、减量或停药并进行适当的处理。3)肾功能异常(0.1-5%):出现血尿素氮、血肌酐升高,肌酐清除率下降,β2球蛋白升高,以及血尿、蛋白尿、少尿、代偿性酸中毒及尿酸升高等,发现异常,对于是否继续给药,应慎重检查。4)阿-斯综合症(Adams-StokesSyndrome)发作:有报道因使用本品引起阿-斯综合症而死亡的病例5)听觉障碍、听力低下、耳鸣(频度不明):本品可引起耳神经系统毒性反应,表现为听觉障碍、听力低下、耳鸣。用药期间应进行适当的听力检查并观察患者的状态,发现异常应停药并做适当的处理;治疗前用过其它铂类制剂的、给药前就有听力低下、肾功能低下的患者应特别注意。6)间质性肺炎(频度不明):对于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的间质性肺炎患者,应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应终止给药,并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等药物进行适当的处理。7)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症(SIADH)(频度不明):表现为低钠血症,低渗透压血症,尿中钠离子排泄增加,伴有高张尿、意识障碍等,发现这些症状应终止给药,并采取限制水分摄取等适当的方法处理。2.其他不良反应:频度5%以上0.1-5%;种类;神经系统痉挛、头痛、手足发冷等末稍神经功;能障碍;肾脏BUN升高(11.4%)、血清肌酐清除率低血尿、蛋白尿、少尿、代偿性酸中毒、下(25.3%)、β2小球蛋白升高尿酸升高、NAC升。消化系统恶心、呕吐(74.9%)、食欲不振(59.5%)、腹泻肠梗阻、腹痛、便秘、口腔炎等,循环系统心电图异常(心动过速、ST波低下),心肌受损;呼吸系统呼吸困难;泌尿系统尿痛、排尿困难;过敏症状变态反应(湿疹、发红)、发疹等;肝脏AST(GOT)升高(11.9%)胆红素升高、AL-P上升、LDH升高、ALT(GPT)升高(12.3%)血清总蛋白减少、血清白蛋白降低电解质钠、钾、氯等电解质异常其他如脱发、全身性疲倦、发热、静脉炎、浮肿、潮红、疱疹、白细胞增多(一过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