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微循环障碍药。 1.大脑与外周循环障碍引起的下列症状:头晕、耳鸣、注意力分散、精神混乱、记忆力减退、应激性或睡眠节律紊乱、行走与躺卧时小腿痉挛、感觉异常、四肢发冷和肢体营养不良。 2.偏头痛的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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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E)-1-[双(4-氟苯基)甲基]-4(2-丙烯基-3-苯基)-哌嗪二盐酸盐。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26H26F2N2·2HCl分子量:477.42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苯海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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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田田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长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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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094 |
国药准字H3102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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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抗微循环障碍药。 1.大脑与外周循环障碍引起的下列症状:头晕、耳鸣、注意力分散、精神混乱、记忆力减退、应激性或睡眠节律紊乱、行走与躺卧时小腿痉挛、感觉异常、四肢发冷和肢体营养不良。 2.偏头痛的防治。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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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1次,睡前服用。 |
口服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开始一日1~2mg,以后每3~5日增加2mg,至疗效最好而又不出现副反应为止,一般一日不超过10mg,分3~4次服用,须长期服用。极量一日20mg。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第一日2~4mg,分2~3次服用,以后视需要及耐受情况逐渐增加至5~10mg。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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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急性脑出血性疾病及脑梗塞急性期的患者禁用。 3.有抑郁病史、巴金森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患者禁用。 4.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青光眼、尿潴留、前列腺肥大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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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长期应用容易促发青光眼。伴有动脉硬化者,对常用量的抗帕金森病药容易出现精神错乱、定向障碍、焦虑、幻觉及精神病样症状。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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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抗微循环障碍药。 1.大脑与外周循环障碍引起的下列症状:头晕、耳鸣、注意力分散、精神混乱、记忆力减退、应激性或睡眠节律紊乱、行走与躺卧时小腿痉挛、感觉异常、四肢发冷和肢体营养不良。 2.偏头痛的防治。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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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一种具有选择性的钙通道阻滞剂,能减少静脉收缩,防止各种原因刺激下Ca2+过量药膜进入细胞而造成细胞损害。 |
本品为中枢抗胆碱抗帕金森病药,作用在于选择性阻断纹状体的胆碱能神经通路,而对外周作用较小,从而有利于恢复帕金森病患者脑内多巴胺和乙酰胆碱的平衡,改善患者的帕金森病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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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2.如用药后出现抑郁、锥体外系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症状缓解后酌情降低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3.由于可能引起困倦,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应注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 【儿童用药】慎用。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长期应用容易促发青光眼。伴有动脉硬化者,对常用量的抗帕金森病药容易出现精神错乱、定向障碍、焦虑、幻觉及精神病样症状。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