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吩噻嗪类长效抗精神病药物,主要适用于慢性或急性非激越型精神分裂症,对具有妄想和幻觉症状的精神分裂症有较好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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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哌泊噻嗪棕榈酸酯。 |
盐酸丙米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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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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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80 |
国药准字H31021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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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吩噻嗪类长效抗精神病药物,主要适用于慢性或急性非激越型精神分裂症,对具有妄想和幻觉症状的精神分裂症有较好疗效。 |
用于各种抑郁症。因具有振奋作用,适用于迟钝型抑郁,但不宜用于激越型抑郁或焦虑性抑郁。亦可用于小儿遗尿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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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供深部肌内注射用,一般每隔2~4周注射50~200mg,每次用药量应结合疗效和副作用严重程度,逐渐递增至适当药量。 |
1 成人常用量:口服,开始一次25~50mg,每日2~4次,以后渐增至每日总量100~300mg。老年病人每日总量30~40mg,分次服用。须根据耐受情况而调整用量。 2 小儿常用量:口服,治疗6岁以上儿童的遗尿症,每日1次,睡前1小时服25mg。如在一周内未获满意效果,12岁以下每日可增至50mg,12岁以上每日可增至75mg。每日量超过75mg并不能提高治疗遗尿症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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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循环衰弱、意识障碍,特别是使用中枢抑制药物中毒产生上述情况的,不能使用本品。2严重抑郁病人、恶血质、肝病、肾功能不全、嗜铬细胞瘤、青光眼、严重心血管疾病及有吩噻嗪药物过敏史的病人,不能使用本品。3怀疑有皮层下脑损伤的病人不能使用本品。 |
严重心脏病、青光眼、排尿困难、支气管哮喘、癫痫、甲状腺功能亢进、谵妄、粒细胞减少、肝功能损害者禁用。对三环类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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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6岁以下儿童禁用。6岁以上儿童酌情减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在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从小剂量开始,视病情酌减用量,尤须注意防止体位性低血压,以免摔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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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吩噻嗪类长效抗精神病药物,主要适用于慢性或急性非激越型精神分裂症,对具有妄想和幻觉症状的精神分裂症有较好疗效。 |
用于各种抑郁症。因具有振奋作用,适用于迟钝型抑郁,但不宜用于激越型抑郁或焦虑性抑郁。亦可用于小儿遗尿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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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动物试验证明,药物从注射点缓慢向组织中扩散,在组织中药物分子被酶水解生成具有中枢性作用的物质—哌泊噻嗪。通过对大鼠对抗苯丙胺和阿扑吗啡引起的刻板动作症等十项试验证明,本药具有强力的中枢活性,其生物活性衰减缓慢,具有长效抗精神病作用,本品能有效地激发中枢多巴胺的代谢,选择性地增加3,4-二羟苯乙酸硫酸酯的血浆水平。本品对心血管及呼吸系统无明显影响,无抗胆碱能作用,仅有微弱的抗肾上腺素能作用。 |
本品为三环类抗抑郁药,主要作用在于阻断中枢神经系统对去甲肾上腺素和5-羟色胺这二种神经递质的再摄取,从而使突触间隙中这二种神经递质浓度增高,发挥抗抑郁作用。本品还有抗胆碱,抗1肾上腺素受体及抗H1组胺受体作用,但对多巴胺受体影响甚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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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开始使用时,应事先停用先前使用的抗精神病药物,从小剂量开始给药(例如25~50mg),对55岁以上的老年病人应从更小的剂量(例如25mg)开始。2.适用的剂量应根据病人的年龄,体质、症状、先前用药史适当选择,使用本品时,最好定期测定肝功能和血象,注意血压及心电图变化。3.对严重的锥外系反应可适当使用抗帕金森氏症药物,对严重的低血压可静注去甲肾上腺素(不要用肾上腺素),应当使用玻璃注射器深部肌肉推注。 |
常见口干、心动过速、视力模糊、眩晕,有时出现便秘、失眠、胃肠道反应、荨麻疹、心肌损害、直立性低血压,偶见白细胞减少。服药期间忌用升压药。高血压、动脉硬化、青光眼患者慎用。癫痫病人及孕妇忌用。用量较大及长期用药者宜作白细胞计数及肝功能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