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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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舍曲林。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二乙酰氨乙酸乙二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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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芬兰奥立安大药厂(orioncorpo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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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202 |
H2014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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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本品可作为标准药物左旋多巴/苄丝肼或左旋多巴/卡比多巴的辅助用药,用于治疗以上药物不能控制的帕金森病及剂末现象(症状波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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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 抑郁症,一次50mg,一日1次,治疗剂量范围为一日50~100mg; 强迫症,开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日一次,逐渐增加至一日100~200mg,分次口服。 |
每次服用左旋多巴/多巴脱羧酶抑制剂时给予本品200mg(1片),最大推荐剂量是200mg(1片),每天10次,即2g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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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已知对本品或任何其它组成成份过敏者;肝功能不全者禁用。本品不适用于嗜铬细胞瘤的病人,因其有增加高血压危象的危险。既往有恶性神经阻滞剂综合征(NMS)和/或非创伤性横纹肌溶解症病史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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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酌情减少用量。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缺乏本品老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性研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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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本品可作为标准药物左旋多巴/苄丝肼或左旋多巴/卡比多巴的辅助用药,用于治疗以上药物不能控制的帕金森病及剂末现象(症状波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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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可选择性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对5-羟色胺的再摄取,从而使突触间隙中5-羟色胺浓度增高,发挥抗抑郁作用。 |
本品属于儿茶酚-O-甲基转移酶(COMT)抑制剂,它是一种可逆的、特异性的、主要作用于外周的COMT抑制剂,与左旋多巴制剂同时使用。本品通过抑制COMT酶减少左旋多巴代谢为3-氧位-甲基多巴(3-OMD),这使左旋多巴的生物利用度增加,并增加了脑内可利用的左旋多巴总量,这种作用已在临床试验中得到证实。本品主要抑制周围组织中的COMT。红细胞内的COMT抑制作用与本品的血浆浓度密切相关、而体现了COMT抑制作用的可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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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闭角型青光眼、癫痫病、严重心脏病患者慎用。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减少用量。 3.出现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虽然本品治疗期间还没有报告,但偶见帕金森病患者发生继发于严重的运动障碍的横纹肌溶解症或恶性神经阻滞剂综合征(NMS)。NMS,包括横纹肌溶解症和高热,以运动症状(强直,肌阵挛,震颤)、精神状况改变(例如易激惹、意识模糊、昏迷)、高热、自主神经功能障碍(心动过速、血压不稳)以及由于横纹肌溶解导致的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增高为特征。个别病例,只出现某些症状和/或体征。在本品治疗的对照试验中,本品突然停药,没有发生NMS或横纹肌溶解症的报告。然而,因为使用其它多巴胺能药物的病人突然停药确有极少病例发生NMS,因此在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