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碘药,用于预防地方甲状腺肿和地方性克汀病等碘缺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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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植物油与碘结合的一种有机碘化合物。含碘(Ⅰ)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每片含碘0.045g~0.055g。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碘[131I]化钠。 分子式:Na-131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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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成都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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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130 |
国药准字H10983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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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碘药,用于预防地方甲状腺肿和地方性克汀病等碘缺乏病。 |
主要用于诊断和治疗甲状腺疾病及制备碘[131I]标记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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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应根据缺碘情况,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咀嚼口服16~45岁成人及哺乳期妇女、孕妇,一次四片;小儿6~15岁一次两片;5岁以下一次一片。每半年一次。 |
1.甲状腺吸碘[131I]试验:空腹口服74-370kBq(2-10μCi); 2.甲状腺显像:空腹口服1.85-3.7MBq(50-100μCi); 3.甲状腺疾病治疗:一般按甲状腺组织2590-3700kBq(70-100μCi)/g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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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碘过敏者禁用。 2甲状腺肿瘤患者、有严重心、肝、肺疾患;急性支气管炎症和发热患者、体质极度衰弱者禁用。 |
儿童、妊娠或哺乳期妇女,伴发急性心肌梗塞或急性肝炎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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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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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碘药,用于预防地方甲状腺肿和地方性克汀病等碘缺乏病。 |
主要用于诊断和治疗甲状腺疾病及制备碘[131I]标记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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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补碘药。药理作用碘为合成甲状腺激素的原料。治疗量和预防量碘剂可弥补食物中碘的不足,使甲状腺素的合成和分泌保持或逐渐恢复到正常水平,并可使肿大的腺体随之缩小,因此可用于治疗碘缺乏病。 |
药理毒理碘是甲状腺合成甲状腺素的主要原料,因而碘[131I]化钠能被甲状腺滤泡上皮摄取和浓聚,摄取量及合成甲状腺激素的速度与甲状腺功能有关,用甲功仪体外测量口服本品2、4、24小时甲状腺摄131I率,判断甲状腺功能。口服本品24小时后,大部分131I已经尿排出体外,存留体内部分几乎全部浓集在有功能的甲状腺组织中,因此本品是具有很高特异性的有功能甲状腺组织的显像剂。较大剂量的131I能破坏甲状腺组织,减少甲状腺素的形成,达到治疗甲亢的目的。更大剂量的131I适用于甲状腺癌切除后,特别是乳头状癌转移病灶的治疗。碘[131I]被吸收后进入血液内,正常情况下10%~25%被甲状腺摄取。甲状腺内碘化物与血液内碘化物能自由交换,甲状腺内的浓度可达血浆浓度的25~500倍。促甲状腺激素(TSH)及异常甲状腺刺激物等刺激时可使摄取量增加。大部分碘在甲状腺内参与甲状腺素的合成。甲状腺每天大约需要用70~100μg碘合成甲状腺激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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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少数病人对碘发生过敏反应,应先做口服碘过敏试验。 2.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含碘,摄入体内可干扰甲状腺功能测定,对疑有甲状腺病变需作甲状腺功能测定者宜在应用本品前进行,但其他如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树脂摄取试验等则不受影响。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⑴活动性肺结核;⑵甲状腺功能亢进;⑶有对其他药物、食物过敏史或过敏性疾病者。 4.本品不宜久露于光线和空气中,析出游离碘后色泽变棕或棕褐色者不可再使用。 |
1.本品仅在具有《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的医疗单位使用。 2.20岁以下患者慎用本药治疗。 3.很多药物和食物都可以影响甲状腺摄碘[131I]率,服用本品前需停服一定的时间:①含碘中草药、化学药及食物等,如海带、紫菜、海蜇等,可以阻滞或抑制甲状腺对碘[131I]的摄取,一般饮食中含碘每天超过0.5mg即可影响甲状腺对碘[131I]的摄取,服用本品前,需停服上述食物及药物2~6周,复方碘溶液需停服4~5周;②硫氰酸盐、过氯酸盐和硝酸盐,小剂量服用后数小时能增加甲状腺的摄取功能,大剂量服用后能抑制甲状腺的摄取功能,需停服3~7天;③甲状腺片及含甲状腺素的药片可以抑制甲状腺对碘[131I]的摄取,需停服2~8周,三碘甲状腺原氨酸应停服3~7天;④抗甲状腺药物如甲硫氧嘧啶、丙硫氧嘧啶、甲巯咪唑(他巴唑)和卡比马唑(甲亢平)等,应停药2-4周,碘[131I]治疗前至少需要停药3~4天;⑤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激素类药物应停药1-4周;⑥溴剂应停药2-4周;⑦含钴的补血药和抗结核药物应停药2-4周;⑧乙酰唑胺需停药2-3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