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食欲抑制剂,适用于治疗非器质性单纯性肥胖症,以辅助控制饮食及运动疗法的减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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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吲哚。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其化学名为 1,1-二甲基双胍盐酸盐。分子式:C4H11N5·HCl分子量:16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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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天禾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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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54 |
国药准字H2008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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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食欲抑制剂,适用于治疗非器质性单纯性肥胖症,以辅助控制饮食及运动疗法的减肥作用。 |
适用于经单用饮食和运动治疗不能获得良好控制的II型糖尿病患者。本品可单独用药,也可以与磺酰脲类或胰岛素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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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般剂量为一次0.5mg,一日1次,饭前服用。一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5mg,分2~3次饭前服用,8~12周为一个疗程 |
口服,进食时或餐后服。开始用量通常为每日一次,一次1片(500mg),晚餐时服用,根据血糖和尿糖调整用量,每日最大量不超过4片(2000mg)。如果每日一次,每次4片(2000mg)不能达到满意的疗效,可改为每日两次,每次2片(10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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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肾、肝、心功能不全及心律不齐、严重高血压、兴奋过度者和青光眼患者禁用。 3服用同时禁服神经元阻断型降压药,如胍乙啶、贝坦尼啶等;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期间或用后两周内不得服用。 4因器质性病变引起肥胖禁用。 5儿童,孕妇禁用 |
部分病人口服本品后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腹泻、腹痛、便秘、腹胀、消化不良、胃灼热,以及头晕、头痛、流感样症状、味觉异常、肌肉疼痛、低血压、心悸、潮红、寒战、胸部不适、皮疹、乏力、疲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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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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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未在孕妇进行充分、严格对照的临床研究,本品在孕妇使用的疗效和安全性尚不明确,因此孕妇禁用本品。二甲双胍可通过乳汁排泌,因此,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中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证实。老年用药:老年患者随年龄增大肾功能会出现生理性减退,因此需注意剂量的选择及定期检查肾功能。通常对老年患者不应接受最大剂量的本品治疗。对8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不应使用本品,除非其肌酐清除率显示其肾功能确实没有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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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食欲抑制剂,适用于治疗非器质性单纯性肥胖症,以辅助控制饮食及运动疗法的减肥作用。 |
适用于经单用饮食和运动治疗不能获得良好控制的II型糖尿病患者。本品可单独用药,也可以与磺酰脲类或胰岛素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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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马蚓哚是三环咪唑异吲哚结构,不同于芳香胺类食欲抑制剂,它主要通过大脑中隔区调节拟交感神经作用,刺激饱腹中枢,使人产生饱食感,并抑制胃酸分泌,促进代谢,减轻体重,同时在降重过程中降低对胰岛素的抵抗及调脂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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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糖尿病患者使用可能影响胰岛素及降血糖药物效果,故在治疗期间应监测患者代谢状况,必要时应适当调整胰岛素及降糖药物剂量。高血压患者使用时,应注意血压监测。 2.可能增加外源性儿茶酚胺效应,故使用肾上腺素类药物应密切监测患者心血管系统反应。 3.具有兴奋作用,司机或操纵机器者慎用。 4.不得超过规定最高服药量以试图增效,正常疗程一般为2~3个月,部分病例较短疗程已显效。服用前后宜作血象、肝、肾功能检查。 |
1.在使用二甲双胍的病人中,由于二甲双胍的累积有可能发生乳酸性酸中毒,这是一种罕见而严重的代谢性并发症,一旦发生,则会导致生命危险,因此对服用本品的患者,应进行肾功能监测和给药以最低有效用量为标准,从而来显著降低乳酸性酸中毒的发生风险。 2.本品禁止嚼碎口服,应整片吞服,并在进食时或餐后服用。 3.当患者需要进行放射性研究而使用静脉注射碘化造影剂时,患者应暂时停止服用本品,因为这可能导致急性肾功能改变。 4.本品与磺酰脲类药物合用时,可引起低血糖、应监测患者血糖情况。 5.本品与胰岛素合用会增强降血糖作用,故应调整剂量。 6.应定期监测血糖、糖化血红蛋白、尿糖、尿酮体情况。 7.部分病人发现在临床无症状的情况下,维生素B12的水平低于正常值,这可能是由于二甲双胍干扰了维生素B12的吸收,这可能导致贫血,虽然可能性很小,但仍建议监测血象,患者至少每年检查一次血液参数。 8.本品与乙醇同服时会增强盐酸二甲双胍对乳酸代谢的影响,易导致乳酸性酸中毒发生,因此,服用本品时应尽量避免饮酒。 9.发生皮疹等过敏反应者应停止使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