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食欲抑制剂,适用于治疗非器质性单纯性肥胖症,以辅助控制饮食及运动疗法的减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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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吲哚。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格列喹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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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天禾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万辉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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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54 |
国药准字H10940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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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食欲抑制剂,适用于治疗非器质性单纯性肥胖症,以辅助控制饮食及运动疗法的减肥作用。 |
2型糖尿病(即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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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般剂量为一次0.5mg,一日1次,饭前服用。一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5mg,分2~3次饭前服用,8~12周为一个疗程 |
口服应在餐前半小时服用。一般日剂量为15~120mg(0.5片~4片),据个体情况及遵医嘱可适当调节剂量。通常日剂量为30mg(1片)以内者可于早餐前一次服用,更大剂量应分三次,分别于餐前服用。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180mg(6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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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肾、肝、心功能不全及心律不齐、严重高血压、兴奋过度者和青光眼患者禁用。 3服用同时禁服神经元阻断型降压药,如胍乙啶、贝坦尼啶等;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期间或用后两周内不得服用。 4因器质性病变引起肥胖禁用。 5儿童,孕妇禁用 |
1.1型糖尿病(即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2.糖尿病昏迷或昏迷前期。 3.糖尿病合并酸中毒或酮症。 4.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 5.妊娠、哺乳期及晚期尿毒症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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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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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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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食欲抑制剂,适用于治疗非器质性单纯性肥胖症,以辅助控制饮食及运动疗法的减肥作用。 |
2型糖尿病(即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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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马蚓哚是三环咪唑异吲哚结构,不同于芳香胺类食欲抑制剂,它主要通过大脑中隔区调节拟交感神经作用,刺激饱腹中枢,使人产生饱食感,并抑制胃酸分泌,促进代谢,减轻体重,同时在降重过程中降低对胰岛素的抵抗及调脂作用。 |
本品系第二代口服磺脲类降糖药,为高活性亲胰岛β细胞剂,与胰岛β细胞膜上的特异性受体结合,可诱导产生适量胰岛素,以降低血糖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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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糖尿病患者使用可能影响胰岛素及降血糖药物效果,故在治疗期间应监测患者代谢状况,必要时应适当调整胰岛素及降糖药物剂量。高血压患者使用时,应注意血压监测。 2.可能增加外源性儿茶酚胺效应,故使用肾上腺素类药物应密切监测患者心血管系统反应。 3.具有兴奋作用,司机或操纵机器者慎用。 4.不得超过规定最高服药量以试图增效,正常疗程一般为2~3个月,部分病例较短疗程已显效。服用前后宜作血象、肝、肾功能检查。 |
1.糖尿病治疗需要规则的定期就医。如同服用其它治疗糖尿病的药物一样,服用糖适平也应谨慎,尤其是在摸索合适剂量的过程中和从其它药物改换糖适平时。即使理想的治疗剂量已经达到时,也应注意。 2.糖尿病患者合并肾脏疾病,肾功能轻度异常时,尚可使用。但是当有严重肾功能不全时,则应改用胰岛素治疗为宜。 3.治疗中若有不适,如低血糖、发热、皮疹、恶心等应从速就医。 4.为了尽量减少易发生于糖尿病患者的心血管疾病的危险,患者应坚持严格的饮食治疗,而绝不能以增加药量而放松饮食控制。 5.改用本品时如未按时进食可以引起低血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