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β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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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其化学名称为:N-[2-[4-[[[(环己氨基)羰基]氨基]磺酰基]苯基]乙基]-2-甲氧基-5-氯苯甲酰胺。 |
格列吡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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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太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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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883 |
国药准字H2001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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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β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
降血糖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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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2.5mg(1片),早餐前或早餐及午餐前各一次,轻症者1.25mg(半片),一日三次,三餐前服,7日后递增每日2.5mg(1片)。一般用量为每日5~10mg(2~4片),最大用量每日不超过15mg(6片)。 |
口服。需整粒吞服(不宜掰开)。本品每日一次,剂量因人而宜。宜从小剂量开始,开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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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列情况应禁用: 11型糖尿病人; 2Ⅱ型糖尿病人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3肝、肾功能不全者; 4对磺胺药过敏者; 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1.较常见的为肠胃道症状(如恶心,上腹胀满)、头痛等,减少剂量即可缓解。2.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3.偶见低血糖,尤其是年老体弱者、活动过度者、不规则进食、饮酒或肝功能损害者,亦偶见造血系统可逆性变化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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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不宜服用,动物试验和临床观察证明磺酰脲类降血糖药物可造成死胎和胎儿畸形。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病人及有肾功能不全者对本类药的代谢和排泄能力下降,本品降血糖作用相对较强,不宜用本品,可用其他作用时间较短的磺酰脲类降糖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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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β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
降血糖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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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降血糖药。 1刺激胰腺胰岛b细胞分泌胰岛素,先决条件是胰岛b细胞还有一定的合成和分泌胰岛素的功能; 2通过增加门静脉胰岛素水平或对肝脏直接作用,抑制肝糖原分解和糖原异生作用,使肝生成和输出葡萄糖减少; 3也可能增加胰外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和糖的利用(可能主要通过受体后作用),因此,总的作用是降低空腹血糖和餐后血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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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甲状腺功能亢进、老年人。 2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3动物试验和临床观察证明磺酰脲类降血糖药物可造成死胎和胎儿畸形,孕妇不宜服用。 4本类药物可由乳汁排出,乳母不宜服用,以免婴儿发生低血糖。 5老年病人及有肾功能不全者对本类药的代谢和排泄能力下降,本品降血糖作用相对较强,不宜用本品,可用其他作用时间较短的磺酰脲类降糖药。 |
1 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控制和用药时间。2 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者。3 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4 治疗中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状: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滴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的病人应给予胰岛素,以维持正常血糖代谢。5 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