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鲨烯胶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说明书
【通用名称】角鲨烯胶丸
【规格】0.25g×30粒
【主要成份】本品海富力主要成份为角鲨烯。
【性状】本品为胶丸,内容物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油状液体。
【剂型】胶囊剂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高胆固醇血症和放、化疗引志的白细胞减少症.亦可用于改善心脑血管病的缺氧状态.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0.5g(1粒),一日2次,早晚空腹服用。
【药品相互作用】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注意事项】1.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不良反应】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禁忌】对海富力过敏者禁用。
【特殊人群用药】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本品系从本息在深海环境中的大型鲨鱼的肝脏中撮出的精制品,由六个异戊二烯双键组成的碳氢化物,属于类萜结构。
【药代动力学】1.据文献报道:|人体摄入角鲨烯后,被转运至血清中的量最高可达90%,通常与极低密度脂蛋白相结合后分布至人体的各个组织,在皮肤中的分布量最高,并成为皮脂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品在脂肪组织中的浓度很高,约有80%存在于中性的脂质小滴,其他在微粒体膜中。研究也表明只有存在于微粒体膜中的角鲨烯才有代谢活性,并且大约90%的新形成的角鲨烯存在于中性的脂质小滴中,只有10%的角鲨烯参与胆固醇的生物合成。|2.长期服用角鲨烯,在肝脏中的积累量约为每日口服剂量的3%-6%。
【贮藏】遮光,密封,置于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
【执行标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化学药品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第九册WS-10001-(HD-0819)-2002